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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记者王萌翔今日入禀槟城高庭起诉槟州首长林冠英诽谤,要求林冠英道歉及赔偿。

王萌翔在高庭外向媒体表示,他起诉林冠英目的,是为了捍卫名声,乃至他和同行的专业。

王萌翔今年40岁,在《光明日报》工作已有23年。他今日也在衣上戴上,象征新闻自由的黄丝带。

“我这么做的主要原因是为洗清我的名声、捍卫我和同伴们的职业尊严。”

指林冠英没回覆律师信

王萌翔代表律师峇吉星(Baljit Singh)表示,王萌翔已于3月6日向林冠英发律师信,但未得到回应。

“我们是针对林冠英指控王萌翔不道德、不专业及企图推翻槟州政府,而入禀法庭起诉他。”

“这些针对王萌翔的指控很严重,对其他记者也很严重。”

峇吉星也是民政党全国法律与人权局主任。

申请禁令阻林冠英诽谤

他说,王萌翔要求林冠英,为自己指控王萌翔不专业、不道德、不真诚、无诚信及无原则一事,向王萌翔道歉及赔偿。

除了惩戒和加重赔偿,根据王萌翔诉状,他也索取从审讯开始直到结束的5%年利率。

他也上庭申请禁令,以禁止林冠英、其代理或职员,针对他发表、重复、出版和散播诽谤言论。

不满学校弃建分校报道

林冠英是于1月22日在面子书专页撰文,不满王萌翔报道,圣孔庙中华中小学董事部无法苟同州政府要求该校成立有限公司的条件,而放弃在西南区兴建分校。

他说,圣孔庙中华中小学董事部已发表文告指,基于建立分校需要庞大经费,他们不想加重社交负担,而且想专注发展三校,所以决定不建分校,与州政府政策无关。

因此,他影射王萌翔没有报德,不专业,并要求《光明日报》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