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和新加坡当局拟刑事起诉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槟首长林冠英再度疾呼,大马政府撤销刘特佐的护照,并针对一马公司弊案调查刘特佐。

他说,美国当局显然比较专业和遵从法治,反观大马政府和警方只选择申请扣押“超人”丘光耀4天,没调查刘特佐。

前行动党党员丘光耀因涉嫌羞辱首相纳吉和夫人罗斯玛,遭警方逮捕及延扣3天后,于今午获释

再促撤销刘特佐的护照

林冠英今天召开记者会再度要求,国阵政府召刘特佐回国,否则就干脆撤销其护照,迫使他回国。

“除非,他是凭其他护照出国,但我国并不允许双重国籍。据我所知,他也只有一张护照。”

“事到如今,我们的政府当局竟然未对他采取任何行动,但却诉诸高压的手段延扣丘光耀。当然,我们不认同丘光耀的粗俗言论,若要提控他也没问题。”

“但丘光耀没偷钱或打劫,为何要申请延扣4天来惩罚他呢?如果要提控,就由法庭去裁决,我们不同意用如此过度高压的手法来扣留他。”

侮辱希盟领袖相安无事

林冠英接着质问,如果延扣丘光耀数日的做法真是警方一贯的标准,何以他时常被包括国阵媒体在内的人士侮辱,却不见警方逮捕任何人归案?

“我不是说,要他们被逮捕,只是做比较,为何要双重标准?”

“虽然有人辱骂我,但警方一直都没行动,而令我们感到不悦。这种双重标准的作风不该发生,仿佛如果你侮辱国阵的领袖就会被扣留4天,但侮辱希盟的政府领袖则可以相安无事。”

”警方必须解释,为何需申请延扣4天来惩罚丘光耀?马华也应该为举报丘光耀,导致他被延扣而道歉。你要提控可以,唯是否需要延扣?这简直是要制造恐惧,如旅游部长纳兹里所说,马来西亚不是警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