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阿布巴卡前天的“首相非公职人员”裁决,引来案件原诉人之一,即前首相马哈迪的批评和嘲讽。

他质疑,为何槟州首长林冠英之前在购房案里,可以在公职人员身份下被控,反之,当他起诉首相纳吉时,法庭却宣告后者不是公职人员。

“林冠英(购房)案件上,(法庭认定)他是(公职人员)。”

马哈迪接着以招牌讽刺口吻说,“如果首长是公共人物,那么首相难道是苦力?”

他昨晚出席士布爹行动党筹款晚宴后受询时,发表上述的看法。

较早前,马哈迪在士布爹筹款晚宴上获得1000名,几乎都是华裔的出席者热烈欢迎。

马哈迪抵步和离开会场时,出席者都争先恐后与他握手和自拍,而马哈迪致词时,出席者不断拍掌和欢呼,以示支持。晚宴过程,一部分人也驱前要求与马哈迪合照。

集体呛“拒绝盗贼治国”

晚宴其中一个环节里,全体出席者,包括马哈迪等政治领袖,集体高举三语大字报,呛声“拒绝盗贼治国”。

阿布巴卡(Abu Bakar Jais)在周五裁决,基于宪法及诠释法阐明,首相不是公职人员,因此撤销马哈迪等三造起诉纳吉渎职的民事诉讼,同时谕令他们支付3万令吉堂费。

此判决掀起哗然,其中前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蓝抨击裁决大错特错,而宪法专家阿都阿兹巴里指裁决“迂腐僵化”。

另外,去年6月,林冠英就购房案被控两项罪名。首项控状指出,他涉嫌在2014年7月18日以槟州首长的公职身份,批准彭丽君的Magnificient Emblem私人有限公司转换土地用途的申请,为自己与妻子周玉清收取贿赂,并进而抵触 《2009年反贪会法令》 第23条文。

第二项控罪是,虽然他明知自己的公职与彭丽君有往来,但仍在2015年7月28日,涉嫌以280万令吉向彭丽君购买市价427万令吉的独立洋房,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林冠英与彭丽君皆否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