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轰警方动辄抓人钳制言论
潘伟斯:柔大臣应接受公评
笨珍一修电员因上网指控柔大臣坐视水荒被捕,柔佛公正党署理主席潘伟斯严厉谴责这项逮捕行动是滥权之举,并且将钳制言论自由。
笨珍一修电员因上网指控柔大臣坐视水荒被捕,柔佛公正党署理主席潘伟斯严厉谴责这项逮捕行动是滥权之举,并且将钳制言论自由。
潘伟斯也是柔佛州武吉峇都区州议员,他今天发表文告说:“马来西亚是民主国家,而不是警察国家,因此不能压制人民的言论自由。”
他指出,该修电员只因评述攸关民生的水务问题,就遭警方逮捕,这是令人忧虑的事。
他指出,水务公司既然是官联公司就应该与民亲近,如果人民对水务问题有不准确的言论,最好的辩驳方式就是以媒体发布讯息,释解疑难。
“任何不准确的讯息,应该以清楚的事实反驳之,并以经验资料佐证。”
援多媒体法扣查三天
此前,警方在柔佛笨珍逮捕一名修电员,指其涉嫌在面子书诽谤柔佛州务大臣、一家水务公司主席及一名州行政议员。
据称,该修电员指控水务公司主席将属于笨珍人民的水源转移到一项发展计划,因而导致笨珍、振林山和周边地区发生水供危机。
该修电员也指控一名行政议员没有履行职责,并讥讽柔佛州务大臣“无眼”,因为后者没有向柔佛苏丹汇报此事。
警方援引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及刑事法典第500条文,昨天起延扣该男子3天助查。
公职人员需接受监督
潘伟斯续称,同样的,州务大臣和州行政议员是公共人物,随时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
“他们受人民委托,有责任做好工作,如果人民不满意他们的表现,并且就此表达意见,那是没有错的。”
“质疑和批评政府的政策并没有错,但若文字或声明触及任何政府人员的私生活则是不适宜及不值得鼓励。”
“政府应该体察人民面对制水的愤怒和失望。只是表达负面的情绪就被逮捕,那是非常危险的,等于威胁言论自由。”
他称,尽管行使言论自由必须负责任,但是仅仅对政府表达不满就遭逮捕,这是太过份了。
“国家宪法明确载明言论自由的权利。这项逮捕是滥用法律,并且会成为坏先例。由于随时面临逮捕的威胁,人民的表达自由和批评政府的权利将被剥夺,导致人民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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