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三司拒发上诉准令
哈里斯告选委会案失败告终
历经逾两年时间,社运分子哈里斯依布拉欣(Haris Ibrahim)起诉选委会,要求透明化全国选区划分资料的努力,以失败告终。
联邦法院三司今天拒绝给哈里斯发出准令,以挑战上诉庭和高庭皆不利于他的裁决。
历经逾两年时间,社运分子哈里斯依布拉欣(Haris Ibrahim)起诉选委会,要求透明化全国选区划分资料的努力,以失败告终。
联邦法院三司今天拒绝给哈里斯发出准令,以挑战上诉庭和高庭皆不利于他的裁决。
大法官莫哈末劳勿斯(Md Raus Sharif)表示,本案并不恰当,因此他们不应该回答哈里斯所提出的问题,“找更好的案例吧。”
另外两名承审法官是上诉庭主席祖基菲里阿末(Zulkefli Ahmad Makinudin)和马来亚大法官阿末马洛(Ahmad Ma'arop)。
无论如何,莫哈末劳勿斯并没有要求哈里斯支付堂费。
历时两年多却无功而返
社运分子哈里斯依布拉欣(Haris Ibrahim)2015年1月入禀高庭,以盼强制选委会公布全国所有的选区划分资料。
不过,隆高庭于同年6月11日驳回其诉讼,理由是时机不成熟,及未说明申请的法定地位。而今年1月10日,上诉庭也以选民无权要求选委会提供资料为由,驳回哈里斯上诉。
哈里斯代表律师是玛力英迪亚斯(Malik Imtiaz Sarwar)、拉温(S Raven)、苏仁德拉( Surendra Ananth) 和西蒂(Siti Nur Amirah);而联邦律师苏珊娜(Suzana Atan)和三苏波哈山(Shamsul Bolhassan)则代表选委会。
哈里斯向联邦法院提出的问题大概是:选委会何时可以根据人口增长或发展来的重划选区,以及选委会在决定重划之前收集了多少的资料。
所提问题攸关宪法权益
玛力向法庭表示,在联邦宪法第10条文所阐述的资讯自由底下,哈里斯有权知道相关的资讯。
他补充,若选区划分大小不均,抵触一人一票的原则,则这将影响其当事人的权利,因此其当事人所提出的问题攸关宪法,也是当下的实在问题,因此法庭厘清问题是有必要的。
反之,苏珊娜和三苏波哈山则表示,哈里斯没有提告的法定地位,因为在他入禀诉讼之时,选区划分根本尚未完成。
苏珊娜也指出,尽管哈里斯声称代表受影响的众人,但是其诉状却只有他一个原诉人,本案也不是一项集体诉讼。
“如此一来,法庭不应该给予这宗不恰当的案件发出准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