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要求辩论首长辞职的动议已被驳回,槟州反对党领袖查哈拉(Jahara Hamid)今天辩论元首施政演词时,仍不点名奉劝槟首长林冠英在贪污案审讯期间告假,以保全州政府的廉政与威信。

眼见如此,昨天被驱逐出议会的行动党斯里德里玛州议员雷尔挺身护主,数度以“案件仍在审讯”、“影射首长贪污”等理由,以及挑起“一号官”(MO1)来阻扰查哈拉触碰该课题。

结果,双方展开一来一往的舌战,而迫使议长刘子健要求冷静。

查哈拉在辩论尾端时提到,首长是一名享有极大权力和职责的公职员,甚至被尊称为“非常尊贵的”(Yang Amat Berhormat)。

但同样的,她认为,该名行政权的首号人物一旦被提控,则会令人质疑政府的廉正和威信。

雷尔向议长抗议,查哈拉企图触及审讯中的案件。

尽管查哈拉拒绝让路給他发言,议长也数度指示停止干扰,但身为执业律师的他仍反问查哈拉,到底谁是“一号官”,而“一号官”的诚信又在哪里?

合法但未必符合道德

不过,查哈拉无视雷尔(见图)的干扰而继续发言。她坚持自己所挑起的课题关乎公共利益,希望有关人士不要找挡箭牌。

眼见如此,雷尔再度起身提醒,身为律师的查哈拉应该了解法律程序,不该做出不当的影射。

查哈拉在结束辩论前感叹,“猫”(能干、问责和透明,简称CAT)政策已死。

“要记得,在法律上合法的事,未必在道德上站得住脚。”

巫统三项动议被驳回

巫统在本次议会共提呈3项动议,其中2项由查哈拉提呈,即要求面对贪污指控的槟首长林冠英辞职及统一公职者的退休金。另一项动议浮罗勿洞州议员莫哈末法立(Muhammad Farid Saad)提呈,内容是要求被提控的所有公仆告假至审讯结束为止。

不过,3项动议都被议长办事处驳回。

议长是基于两个理由驳回查哈拉要求林冠英辞职的动议。第一、此课题正审讯中;第二、执政党针对此(是否应请假)已有明确立场。至于莫哈末法立要求被控公仆告假的动议,议长则说,槟州宪法和1997年槟州公务员条例(行文与纪律)已阐明相关事宜,因此没必要再辩论。

但是,莫哈末法立之后表示,议长引用了错误的条文,因为槟州宪法第二部的第13(1)(e)条文是针对议员入罪后,丧失议员资格的条文;他谈论的是,行政人员被提控后告假候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