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槟政府交代垃圾分类盈利
民政党调侃“莫非是还贷款”
槟州政府今年6月1日开始实行垃圾源头分类执法,民政党促当局清楚交待,变卖的再循环物所得盈利归何处,最终会否给予市民门牌税等回扣。
槟州政府今年6月1日开始实行垃圾源头分类执法,民政党促当局清楚交待,变卖的再循环物所得盈利归何处,最终会否给予市民门牌税等回扣。
民政党槟州副主席胡栋强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民政党不反对垃圾分类政策,毕竟保护和维持环境清洁人人有责,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是合理的。
“我们质疑的是,被变卖的再循环物所得的盈利归何处,盼槟州政府清楚交待。”
节省地方政府开支
胡栋强提醒,民众都缴付门牌税给地方政府,而根据槟州政府,该税务也使用来处理固体废料。因此,居民缴门牌税,并由地方政府处理固体废料,包括实施垃圾分类是合理的。
“行动党槟州政府曾说过,若人们能从源头进行废料分类,这将节省当局在这方面的开支。如今,垃圾分类工作由人民分担了,当局的开支自然有所减少。”
与此同时,他说,槟州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过去几年的收入也似乎有所提高。
“这里所指的收入包括:门牌税调涨、规定所有回收单位,包括非政府组织或慈善机构自2016年8月开始一律须向地方政府申请执照,每年的执照费介于50令吉至100令吉、以及无论是违法的垃圾收集单位或是未将垃圾分类的槟民,一律罚款250令吉,控上庭最高罚款是2000令吉。”
再循环物收入可观
此外,胡栋强表示,再循环物品变卖后,政府将可获得一笔款项。
根据他在市场了解,再循环物品售卖给回收中心每公斤价格分别是:铁(70仙)、铜(19令吉至21令吉)、纸皮或纸箱(55仙)、塑料品(30仙)、报纸(60仙)、铝罐(5令吉至6令吉)和光碟(50仙至1令吉)。
“从这列表看来,全槟如此多组屋和房子,必定可收取很多再循环物品,变卖后的数额是归哪个单位呢?是地方政府、州政府或承包商?而这些款项在日后会充作什么用途?会否给门牌税、地税或小贩执照费方面的折扣?”
“我们不是反对这项计划或政策,我们更关注的是槟州子民的利益是否有被剥削了。之前,人民购买和使用有关物品后丢弃时,有人帮忙处理分类工作;如今全民参与,但所变卖的物品所得,人民又会得到什么回馈?”
交代政策的受惠者
胡栋强表示,循环物换取的收入其实并非小数目。这就如禁用塑料袋计划一样,商家或业者购买塑料,以应付未备有环保袋的顾客之需求。但业者在提供每个塑料袋于顾客时,却得交上他们向顾客征收的20仙给地方政府。
“成本是业者负担,20仙却是由行动党槟州政府收取,不是业者本身。到底,人民有没有从政府收取的20仙中受惠呢?如今,这个全新的垃圾分类政策将牵涉到成千上万令吉的收入,不再是20仙而已。”
由于全州收集的可循环垃圾不是一个小数目,他认为,州政府有必要告知人民谁将受惠,毕竟这些可变卖的垃圾,都是人民配合下所分类出来的。
”难道这笔钱是要用来偿还贷款吗?这是个未知数,要问林冠英才知道,我们不懂。“
槟政府为了向中国进出口银行(Exim Bank of China)申请贷款资助交通蓝图,而通过2017年槟州借贷(银行与其他财源)法令,结果遭反对党质疑为何要借贷,而且未来是否有能力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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