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近日为巴拉穆鲁甘命案展开听证会,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质问总检察长,何以至今仍未指示调查巴拉在警方扣留期间毙命案。

哥宾星今天发文告表示,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34条文,当局应调查任何在警方扣留期间死亡的人;第339条文则赋权给检控官指示展开调查,以确定死因和情况。

“显然,这些条文说明国会正视扣留期间死亡案,检控官身为公正监督者有权确保相关条文获得执行。”

“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正在展开听证会,我赞同该委员会的听证会可以继续进行。”

促当局回答疑问

无论如何,哥宾星强调,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有关听证会的程序非常复杂,因此当局有必要展开调查。

“现在的问题是,为何没有调查该事件?这是一件关乎公众利益事件。”

“人民有权知道总检察长对此有何回答,他们有权知道,为何有相关条文确保调查扣留期间死亡案,但当局未有任何调查行动?”

他促请总检察长回应巴拉死亡案。

“警员必须确保警局安全,这就是为何存在相关条文,以找出死因及情况,制裁涉案者。”

“类似的公开听证会也有助阻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同时揭露警局的不足。因此,为何当局仍未调查此案?”

EAIC开听证会

44岁的巴拉穆鲁甘(S Balamurugan)是于2月6日遭警方逮捕。他当时与另外二人共车,而其中一人被发现是通缉要犯。两日后,巴拉穆鲁甘被发现毙命于巴生北区警区总部内的休息室。

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随后针对巴拉穆鲁甘命案,召开听证会。不过,该委员会只有调查权限,并无执法的实权。

听证会期间,与巴拉穆鲁甘一起被扣的证人塔米拉山(Tamilasan Karapiah)供称,在送到巴生北区警区总部之前,巴拉穆鲁甘和另两名扣留者曾在巴生新镇警局遭重案组警官莫哈纳思瓦兰(Mohaneswaran Thiagarajah)暴打,并指莫哈纳思瓦兰自称是警局内的大佬。

但莫哈纳思瓦兰在供证时否认暴打指控。

听证会也揭露,一名与巴拉穆鲁甘相识的警察,在看到巴拉奄奄一息的照片后笑称给巴拉喝啤酒就没事;巴生新镇警局主管哈伦阿布巴卡(Harun Abu Bakar)在供证时则坦言,警局内的闭路电视只是摆好看的“花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