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在大使馆频遭性骚扰
伊消协会冀望外交部介入
大马穆斯林消费者协会(PPIM)不满女性在大使馆工作遭性骚扰而求助无门,因此冀望外交部介入,以还受害者公道,并且捍卫法律主权,避免纵容大使馆人员凭借外交豁免权生事犯法。
下午6点39分更新
大马穆斯林消费者协会(PPIM)不满女性在大使馆工作遭性骚扰而求助无门,因此冀望外交部介入,以还受害者公道,并且捍卫法律主权,避免纵容大使馆人员凭借外交豁免权生事犯法。
穆斯林消费者协会主席纳晋(Nadzim Johan)及法律局主任希山慕丁哈欣(Hishammuddin Hashim )昨天陪同两名本地女性受害者召开记者会揭露大使馆发生性骚扰事件。
希山慕丁哈欣随后向媒体发表文告指出,该组织接获数宗投报,数名本地女性在外国大使馆工作,遭受各类型性骚扰,并且犯案者者包括大使和大使馆职员。
文告指出,两名分别逾60岁及40多岁的受害者出席昨天的记者会,揭露在大使馆工作频频遭受性骚扰。
惟文告并没有举报是哪间大使馆发生性骚扰事件。
老少都被性骚扰
其中一名受害者玛(Mar,非真名)说:“如果他们不能从我们这里得到所要的,他们就会很快地停止雇用我们。”
“那个大使馆职员才34岁,我已经超过60岁。我已经是她妈的级别了,但他不这么看。”
玛在8间大使馆工作超过17年,但没有透露是在哪个大使馆受害。
另一名受害者诺(Nor,非真名)则宣称,曾向社会保险机构(SOCSO)投诉,但是该机构敦促其到内阁部门投报。
“我工作的大使馆,不管是年轻还是老的,全部都被性骚扰,但是他们不敢举报,因为大部分都是外国职员。”
诺也没有指证,是在哪间大使馆发生性骚扰事件。
享豁免权难提告
纳晋说,那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仿佛大使馆人员可以恣意行事,而不受法律惩戒。
“这是令人伤痛和不该发生的事情。我们谈大使馆问题,他们好像是有豁免权,做什么都可以。”
“大使应该是代表宪法,但是我们看这件事,好像只是我们自己骗自己。”
希山慕丁哈欣则感叹因大使馆人员拥有外交豁免权,而导致女性受害。
“法律不能实施在他们身上,相反他被认为是例外的,这件事情涉及的人在我国拥有豁免权。”
“当我们要带上法庭时,我们不能控告他们,因为他们拥有豁免权。”
“或许我们可以和外交部召开记者会,并且带来举报者,以便一起解决这个问题。”
呼吁受骚扰女性投报
外交部稍后发表文告,呼吁被性骚扰的女性向他们投报,以便外交部采取对付行动。
文告说,目前没有接获任何相关投诉。
“外交部关注这些性骚扰指控,特别这涉及在马的外交使团。”
文告说,在《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下,受害者应采用大马外交部现有管道投诉,例如通过电话(+60388874000)和电邮(webmaster@kln.gov.my)。
外交部保证,即便有外交豁免权条例,仍有为受害人争取利益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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