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名羞辱”比罚款有效
新国金管局谈一马案惩处
虽然国家银行仅向涉及一马公司案的金融机构,开出“史上最高额”的罚款就结束调查,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认为,点名羞辱这些涉案的人士,比单单向银行罚款,可取得更好的惩戒效果。
新加坡《海峡时报》报道,新加坡金管局局长孟文能(Ravi Menon)在发布金管局年度报告的记者会上说,罚款只会波及股东,而非那些须为罪行负责的管理层。
不必承担责任将继续犯罪
“那对我而言,是目前全球政权最严重的缺失之一。由于他们不必承担个人责任,因此他们将继续犯罪。”
“我们要罚款来达到什么目的?新加坡金管局越来越常做的是,将疏忽及监管出错的责任,算到应该承担这些责任的人头上。”
“惩罚银行达到一个目的,而我们这么做是因为它向董事局和管理层,传达一个非常清楚的信息,即他们必须提高表现水平。”
他说,金管局如此点名羞辱的方式,能更有效地改变金融机构作风。
同样地,他续指,向特定人士发出禁制令,禁止他们在金融业服务数年,也能取得更好的震慑之效。
八银行罚款四人挨禁制令
新加坡金管局就一马公司资金流,向8家银行实施罚款惩戒,并关闭了2家银行。
此外,该局也向4人发出禁制令,并申请向另3人发出禁制令。
在禁制令下,他们不能进行任何在证券与期货法下的活动,也不能直接或间接涉及,新加坡任何资本市场服务公司的管理事务。
国行不再开档查一马公司
大马国家银行前总裁洁蒂上周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说,国行没检控权,但已对一马公司及违法的金融机构,开出相信是“史上最高额”的罚单。
去年4月28日,国行向一马发展公司发出行政传票,因为该公司没有根据《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所发出的指示。
有关指示包括国行已撤销该公司2009年、2010年及2011年的3项投资批准,但该公司并没有将资金撤回大马。另外,一马发展公司也无法提呈国行所需的证据及文件,以证明该公司确实无法遵守指示将资金撤回大马。
随着一马公司于去年5月25日缴清罚款,新任国家银行总裁慕哈末之后也宣布,国家银行已经耗尽一切方式来对付一马公司,不会重新开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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