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养牛案“代罪羔羊”
山苏巴林摆脱欺诈洗钱罪
刊载: Jul 5, 2017 6:45 PM | 更新: Jul 5, 2017 6:49 PM
商人山苏巴林欺诈国家养牛中心及洗黑钱案出现大转折。高庭推翻地庭两年前的裁决,改判山苏巴林欺诈和洗钱罪名不成立。
商人山苏巴林欺诈国家养牛中心及洗黑钱案出现大转折。高庭推翻地庭两年前的裁决,改判山苏巴林欺诈和洗钱罪名不成立。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兹曼(Azman Abdullah)下判时说,控方当年的控状已遭修改,且论据不足,对山苏巴林不公平。
“因此,高庭批准上诉,并宣判(山苏巴林)罪名不成立。”
山苏巴林本案代表律师是哥宾星。
国家养牛案于2011年10月,总稽查报告提及后正式浮上台面。该案涉及农业及农基部底下的国家养牛机构(Perbadanan Fidlot Kebangsaan)计划的众多舞弊,把时任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兼巫统妇女组主席莎丽扎,其夫婿莫哈末沙列和孩子卷入,轰动一时。
经过警方调查后,当局却出乎预料地在同年12月,起诉山苏巴林(Shamsulbahrin Ismail)欺诈身为国家养牛中心执行主席的莫哈末沙列。翌年6月,当局更给他追加17项洗钱罪控。
公正党于2012年1月派律师协助山苏巴林打官司,声称他是养牛丑闻的代罪羔羊,同时会合作揭发养牛案更多的弊端。
地庭于2015年宣判山苏巴林罪成,处以8年监禁及鞭笞5下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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