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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今年5月推翻槟城上诉局裁决,改判双威公司(Sunway City)有权发展76公尺以上的地段。由于该案或打开先例,允许其他地主以“特殊计划”(special project)之名发展山坡而带来深远影响,比邻的新港(Sungai Ara)居民决定到上诉庭挑战判决。

槟州17个居民协会和管理机构昨天发表联合声明,力挺新港居民上诉,并要求槟政府和槟岛市政厅阐明立场。

唯掌管地方政府事务的曹观友行政议员今天表示,既然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最好是交由法庭而暂不予置评。

特殊计划定引争议

上诉局去年裁决,槟岛市政厅无需批准规划准证给双威公司,以发展他们在76公尺以上地段,同时也不必为驳回地主们在76公尺以上的此类特别计划作出赔偿。

根据上诉局的判决,市政厅在发出规划准证时未充分考量2020年的槟州结构蓝图,包括其保护山地的主旨。

上诉局认为,市政厅曲解了结构蓝图指南针对第二类“特殊计划”的性质与界限,而将该计划视为“特殊计划”。况且,市政厅未考量到,“特殊计划”只允许有限的发展,双威申请的计划不符合此定义。

此外,市政厅也无权在没询问首长领导的槟州规划委员会下,擅自判定有关发展符合“特殊计划”的资格。

虽然,槟政府当时欢迎上诉局的裁决,唯考量到该地段被前朝政府规划为可发展地,槟政府担心,一旦发展商申请司法审核,而高庭维持上诉局的判决,政府或需缴付高额赔偿。因此,槟政府邀请了著名律师安美嘉和马大法学教授古达星,协助市政厅抗辩。

由于该案将成为审批山坡“特殊计划”的标杆,槟首长林冠英曾形容,其为大马史上规划法令案件的世纪案例。

向槟政府提四诉求

槟州17个居民组织的联署声明要求林冠英、槟政府和槟岛市政厅采取4项紧急步骤。首先,务必要搞清楚政府对居民上诉的立场。

第二、槟政府应检讨2009年指南对“特殊计划”的定义,以便在宪报新的结构蓝图前,明确禁止展开任何公共设施以外的山坡发展计划。第三、由于结构蓝图尚在检讨中,州政府未来应明确禁止一切非公共设施的山坡发展计划。

第四、政府应停止批准,任何要求将土地取消为《1960年土地保护法令》定义的山坡地(hill land)申请。

敏感山坡不适发展

居民组织指出,双威公司计划在80英亩地上建造600间高楼公寓和别墅,其中有43%的倾斜度超过25度。虽然,发展商宣称是“特殊计划”,但居民认为敏感的山坡不适宜推行该项计划。

居民组织追溯说,上诉局裁决居民胜诉后,林冠英曾在2016年2月26日的记者会表明,市政厅接下来可凭此判决推翻前朝政府批准的类似山坡“特殊计划”。

“当时,在场者包括市政厅法律顾问沙米雅(Shamiah)和掌管城乡规划事务的佳日星行政议员。”

“受邀出席记者会的大马人权协会(Hakam)和槟城论坛也赞扬,州政府支持上诉局判决的立场,因为那符合公众利益和永续性的发展。”

好奇市厅改变立场

居民组织接着点出,2007年宪报的2020年槟州结构蓝图阐明,只允许在山坡进行“特殊计划”,唯没诠释何谓“特殊计划”。结果,现任政府2009年批准了针对“特殊计划”的定义与指南,而这正是新港居民争议的焦点。

“自上诉局在双威案厘清此事后,我们原以为槟政府会修订或重新诠释“特殊计划”,以防止未来的山坡私人发展计划。因此,我们很惊讶,市政厅律师在高庭审讯上采取的立场,竟然跟首长之前表明的背道而驰。”

居民组织对市政厅转换立场的做法感到好奇,并想了解槟政府和市政厅接下来在上诉案中会靠采取怎样的立场。

“我们支持他们上诉,因为高庭的判决不仅严重影响到附近的居民,也将冲击所有将被其他环境敏感地区(包括山坡和高原)发展计划影响的公民,以及全部牵涉到规划法令的案件。”

打开先例后果严重

居民组织认为,上诉庭须检讨高庭的判决,后者的决定不该被当成先例,以容许其它山地和环境敏感区的发展计划。

“这对槟城人事关重大,我们呼吁公众在这个关乎公共利益的关键案件上支持新港居民。今天是新港、明天可能是垄尾,改天也许轮到你的后院,故我们要捍卫第一道防线。”

“超过250尺的山地绝不该允许发展,否则将对附近居民构成环境和社会影响,如土壤侵蚀、山崩、土崩和土质不稳定等。这些都是新港,甚至是垄尾和爵士登(Jesselton Heights)居民面对的具体忧虑。”

“他们勇于当先锋打头阵,而提出上诉的精神可嘉,尤其是必须面对财务上的挑战。为了更好的槟城,我们必须支持他们针对公共利益的斗争必。”

行政议会没有讨论

曹观友今早巡视湖内治水工程后表示,他不确定到底居民是否已提出上诉,最好交由市政厅解答和处理。无论如何,既然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就让法庭展开审讯,没必要诸多评论。

“我没什么好说的,就让审讯先进行吧。”

他被询及时说,行政议会也没有讨论此案。

在场的槟岛市政厅秘书尤端祥被询及同样说,先交由法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