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更新

联邦法院今日驳回政府的上诉,要求政府必须为2008年非法逮捕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一事,赔偿35万令吉。

以东马大法官理查玛拉尊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是在今早宣判维持高庭去年的裁决。另两名法官是哈山拉及巴利亚尤索夫。

根据《马新社》,三司也谕令政府缴付1万令吉堂费予郭素沁。

郭素沁高呼甜美胜利

郭素沁较后也在推特上高呼,这是9年漫长等待后所迎来的甜美胜利。

郭素沁是于2008年9月,被指禁止雪州内清真寺播放祈祷呼唤声,而遭警方援引内安法令扣留7天。

她接着在2009年3月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4造非法逮捕及在内安法令下扣留她。这四名答辩人是时任内政部长赛哈密、时任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武吉阿曼全国警察总部政治部警官余金添(译音)及大马政府。

吉隆坡高庭于2015年4月22日驳回郭素沁的案件,并谕令她支付5万令吉堂费。

不过,上诉庭在2016年7月26日宣判,政府与警方当年扣留郭素沁违法,并谕令两造赔偿35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