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兰丹州议会日前通过一项伊斯兰法令修正案允许公开鞭刑,招致各界挞伐。大马人权委员会呼吁中央政府介入,确保马来西亚尊重人权。

人权委员会主席拉扎里(Razali Ismail)发文告表示,该委员会反对任何歧视现有状况的惩罚,并强调在法律下,人人都应获得平等对待。

“人权委员会认为,鞭刑是一种酷刑、不人道及羞辱的惩罚,鞭刑不应成为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部分,因为它(鞭刑)不含修复元素。”

“鞭刑违反国际法禁止的折磨,并违反大马承认的国际人权条约。”

指宗教法应符人权

拉扎里表示,各州的宗教法律也应遵守国际人权条约,各州如吉兰丹绝不能违反国际法。

“人权委员会呼吁州政府及中央政府检讨所有法律,废除任何违反国际人权条约的法律。”

“中央政府也必须确保全国尊重人权,包括各州政府的治理。”

朝野公民组织反对

丹州政府于7月12日通过一项伊斯兰法令修正案,将允许公开执行鞭刑。

这项修正案除了将允许公开鞭刑,也赋权宗教执法人员给嫌犯上铐,且允许审讯时使用影片为呈堂证据。

不过,此举引来朝野非穆斯林政党的齐声批评,公民组织也促丹州撤回这次的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