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拥双重国籍必受惩戒
副外长:刘特佐不享有特权
刊载: Jul 24, 2017 11:26 AM | 更新: Jul 24, 2017 11:29 AM
外交部正查实卷入一马公司案的大马富豪刘特佐疑似拥有双重国籍一事,外交部副部长理查玛力肯坚称,若证实刘特佐拥有双重国籍,政府将毫不犹豫援引法律对付之,而不会予以任何特权。
外交部正查实卷入一马公司案的大马富豪刘特佐疑似拥有双重国籍一事,外交部副部长理查玛力肯坚称,若证实刘特佐拥有双重国籍,政府将毫不犹豫援引法律对付之,而不会予以任何特权。
《洞查大马》报导,理查玛力肯(Reezal Merican Naina Merican)昨天受访时说:“任何人都不能享有特权。拥有双重国籍者将面对宪法赋权的法律对付。”
“我们将等待监管部门的报告,那就是内政部。”
不过,他没有透露外交部向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Saint Kitts and Nevis)两国查证刘特佐拥有两国护照一事的进展。
可剥夺大马公民权
美国司法部最近在新一波充公行动中称,除了大马护照,刘特佐也握有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Saint Kitts and Nevis)护照。
此前,国民登记局总监亚兹蓝利(Yazid Ramli)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该局已致函外交部,想通过外交管道向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征求相关资料。
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位于加勒比海群岛。根据当地法律,只要外国人在房地产投资数额高达40万美元,并为白糖业多元资金捐助25万美元,则可获该国公民权。
而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24(2)条文阐明,任何公民若故意向外国申请及行使任何包含在该国法律、相当于公民所专有之权利,则联邦政府可剥夺其公民权。
基于美国充公诉状的资料,行动党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已向国民登记局提呈信函,检举刘特佐拥有双重国籍,并要求当局应传召刘特佐回国面对制裁,否则应褫夺其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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