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剥夺被扣者辩白权利
维权组织反对修改防罪法
政府两天前向国会提呈防范罪案法令修正案。维权组织今天批评这次的修法,认为它将导致这项允许政府“未审先扣”的法令更为严苛。
政府两天前向国会提呈防范罪案法令修正案。维权组织今天批评这次的修法,认为它将导致这项允许政府“未审先扣”的法令更为严苛。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执行董事艾力保森(Eric Paulsen)发表文告指出,他们发现,修正案底下,调查官(pegawai inkuiri)的角色将有所改变。
“在所提呈的修正案里,政府寻求大幅改变调查官的角色,因为当局再也没有义务把被扣者带到调查官面前(接受讯问)。”
“调查官在拿到警察调查报告后,接着就‘调查’,然后向(防范罪案委员会)报告。”
不讯问如何查明真相?
捍卫自由律师团质疑,如果在修法后,被扣者无需被带到调查官面前接受讯问,则调查官将如何调查,同时发现真相?
政府2013年9月修改防罪法,赋权新成立的“防范罪案委员会”未审先扣嫌犯长达两年,而且这个委员会在扣留令届满后,再度延扣嫌犯两年。
它也规定,调查官可在嫌犯缺席下调查,唯要符合公共利益及为保护证人及亲友的安全。不过,进入调查(inkuiri)阶段时,嫌犯与证人不得有律师代表在场,除非调查官向他们录口供。
“仅有的保障完全消失”
艾力保森说明,在本次修法之前,被扣者有机会向调查官提出自我辩护,同时向“防范罪案委员会”申请检讨查案管的调查结论。
“这些之前存在的稀有‘保障’,会在新修法下完全消除。”
“这些修法表明,就连最基本的正义公平原则,让被扣者发声的机会,政府都没有兴趣捍卫之。”
艾力保森补充,换言之,在本次修法后,嫌犯等于被“封嘴”,没有机会提出他们自己的说法,只能任由当局操弄。
基于这次修法将再次严重打击马来西亚的人权纪录,因此,他呼吁全体的国会议员挺身反对之。
艾力保森强调,防罪法允许未审先扣,本就是一项恶法,不容于现代民主国家,更违反基本人权、程序正义和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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