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20分更新

联邦法院驳回三造的司法复核申请,裁定不能在法庭挑战总检察长阿班迪不起诉首相纳吉的决定。

联邦法院今天审理是否发出准令,允许律师公会、前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前巫统党员凯鲁丁(Khairuddin Abu Hassan)挑战总检察长阿班迪不起诉首相纳吉的决定。

由首席大法官劳勿斯(Md Raus Sharif)所领导的联邦法院三司驳回了这项准令申请,声称联邦宪法第145条文阐明,总检察长的决定不能被带上法庭加以挑战。

劳勿斯援引众多的判例表示,总检察长的决定不容在法庭上受质疑。

今天审讯之前,原诉三造要求劳勿斯退审,但劳勿斯拒绝

与司法惯例不一致

律师公会前主席迪鲁(Steven Thiru)在法庭外受访时表示,联邦法院今天的裁决其实与共和联邦国家的司法惯例不一致。

迪鲁指出,部分共和联邦国家,例如新加坡、英国允许法庭检讨总检察长的决定。

他指出,新加坡宪法同样有类似于大马宪法的第145 (3)条文,但是该国上诉庭曾有判例,若总检察长的决定逾越权限,则法庭可以检讨其决定。

他称,律师公会的代表律师曾援引共和联邦国家法院近期的一些判例,但遗憾的是法院不愿接纳。

他说,英国、新加坡、印度和加拿大都有类似的判例。

“英国没有成文宪法,但是法庭裁定所有政府机关如果逾越权限,则都可以在法庭上予以检讨。”

他指出,总检察长在去年记者会宣布纳吉清白的决定遭人质疑不公,是个很严重的指控,应该严肃看待。

律师公会提呈上述司法准令申请时,迪鲁当时担任律师公会的主席。

另外,律师公会主席佐治瓦基斯(George Varghese)也对法庭的判决以及劳勿斯拒绝退审感到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