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40分更新

国会报道 政府今日在国会提呈《2017年就业保险制度法案》一读,法案建议提供失业者津贴,期限长达3至6个月,对象包括在特定理由下辞职的员工。

这些津贴包括求职津贴(Elaun mencari pekerjaan)、初步重新工作津贴(Elaun bekerja semula awal)、收入减少津贴(Elaun pendapatan berkurangan)、培训津贴(Elaun latihan)及培训费(fi latihan)。

至于兼职两份工作或以上者,一旦失去其中一份工作,则可获得收入减少津贴。

法案所涵盖的辞职理由,包括自愿离职计划、雇主违约、威胁员工或性骚扰、被要求在工作范围之外做危险任务或公司关闭。

这个法案的国语名为“Rang Undang-undang Sistem Insurans Pekerjaan 2017”。

最高可领四千令吉

根据法案,在失业首个月,失业者将获得求职津贴,数额为他们最后一个假定薪水的80%,最高可领取4000令吉的求职津贴。

在第二个月,求职津贴将减少,数额为失业者最后一个薪水的50%,第三及第四个月为薪水的40%,第五及第六个月则为薪水的30%。

至于兼职两份工作或以上者,一旦失去其中一份工作,所领取的收入减少津贴数额也根据以上的算法。

雇主员工都须缴付

根据法案,雇主及员工每月都必须缴付给就业保险基金,就业保险基金则由社会保险机构(SOCSO)管理,该机构接着将负责支付相关津贴给失业者。

雇主不能停止缴付给就业保险基金,或利用员工来缴付此基金,而违法的雇主将被罚款高达1万令吉或入狱两年或两者兼施。

法案也列出雇主和员工须缴付给就业保险基金的费用,及员工失业将获得的津贴数额,法案总共列出3种图表,而一旦法案通过,将根据第一个图表落实。

根据第一个图表,其中最低薪层次,即赚取30令吉或以下月薪的员工,则雇主及这名员工每月必须各付10仙,若员工失业,在首个月,他们将能能得到16令吉,即假设薪水20令吉的80%。

而最高薪阶层,即赚取4000令吉或以上的员工,雇主及员工必须每月各支付23令吉70仙,若员工失业,在首个月,他们将能得到3160令吉,即假设薪水3950令吉的80%。

共能提出12次索求

人力资源部长有权在每3年选择,在3种图表中,要使用哪个图表。

无论如何,法案阐明,一名员工必须至少缴付12个月的就业保险基金,才能在失业后,获得至少3个月的津贴。

而一名员工必须至少缴付24个月的就业保险基金,才能在失业后,获得6个月的失业保险津贴。

员工总共能针对就业保险制度,提出12次的津贴索求,但在员工每一次索求津贴后,接下来他们都必须缴付更长的时间给就业保险基金,而上一次的缴付不能算在第二次索求。

例如,一名员工在两年内失业两次,该员工能提出第二次津贴索求,但他们必须至少缴付18个月的就业保险基金才能在失业后获得至少3个月的津贴,比第一次缴付12个月的时间长。

议员担忧政府滥用

另外,公正党格拉纳再也国会议员黄基全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担忧,政府或会滥用就业保险基金。

“我们现在都知道,政府目前面对资金流问题。”

“因此,人们或会怀疑,这个就业保险基金只是政府另一个‘筹钱’的方式。”

“最终它(就业保险基金)或会沦落到公积金局的命运,即购买政府的各种债券。”

他指,政府应公开就业保险制度下的所有数据及资料,以确保透明化,包括裁员和解雇率及基金的预期支出。

“如果缴付远远大于预期支出,那我们所得到的并不是一种保险计划,而是解决纳吉财政问题的工具。”

社会主义党促落实

过去,社会主义党经常力促政府落实就业保险基金,今年1月19日,社会主义党曾到人力资源部提呈备忘录,要求政府尽快落实在2009年就提出的劳工保险制度,勿再拖延,以提升劳工社会保障。

接着于3月29日国会召开期间,1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劳工赴国会外示威,促政府尽快落实就业保险基金(SIP),当时人力资源部长里察烈接领备忘录,感谢劳工们支持劳保制度,并承诺此法案将在下季国会提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