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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公正党领袖于2015年因参加“抗争到底”集会而被控一案,吉隆坡推事庭今日宣判三人表罪成立,需出庭抗辩。

这三人是公正党迪遮州议员郑立慷、公正党士满慕州议员李健聪及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前政治秘书罗占(Rozan Azen Mat Rasip)。

推事玛尤丁(Mahyudin Mohamad Som)表示,法庭认为检控官成功证明三人表面罪名成立。

“有表面证据显示,所有被告自愿出现在街头……我认为,检控官成功证明本案的表面罪名。”

9月7日过堂

推事也择定,9月7日为此案过堂。

较早前,郑立慷及罗占的代表律师艾力保森(Eric Paulsen)向法庭表示,此案涉及宪法课题。

因此他说,他必须征询当事人意见,是否入禀联邦法院挑战和平集会法令违宪课题。

“我们的挑战是,我们认为街头示威条文违宪……因为那是和平集会。”

“我必须获得当事人的进一步指示……我们很可能会(入禀联邦法院挑战)。”

两年前被控

郑立慷、李健聪和罗占是被控参与2015年3月21日在Sogo百货公司前的“抗争到底”集会。

根据控状,三人被指要求首相纳吉下台与革除总警察长卡立职。

“抗争到底”运动是由在野党青年团与青年非政府组织于2015年成立,以声援被判肛交案罪成而入狱的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当年3月至5月期间,他们号召每周末集会,更于3月7日举办大集会,获得万人上街挺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