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驳回两名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的上诉案,裁定无权审理选委会选区重划建议没涵盖雪州一案。

法官莫哈末扎瓦威(Mohd Zawawi Mohd Salleh)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聆听民主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和怡保东区国会议员苏建祥的代表律师陈词后,裁定该案不在上诉庭的审理权限内,因此驳回司法准令申请。

另外两名法官是阿都拉曼瑟布里(Abdul Rahman Sebli)、卡玛丁哈欣(Kamardin Hashim)。

古拉和苏建祥的代表律师是苏仁达(Surendra Ananth)。代表选委会的是高级联邦律师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苏珊娜(Suzana Atan)、阿兹占(Azizan Md Arshad)。

法庭没有谕令任何一方支付堂费。

指选区划分不均违宪

古拉和苏建祥向上诉庭申请司法准令,以便审理并裁定选委会的选区重划违宪。他们认为,选委会的选区划分更新版本未纳入雪州,以及选区划分不均(malapportionment),乃是违反《联邦宪法》第十三附表:选区划分的相关規定。该案列选委会和政府为答辩方。

古拉和苏建祥事后向媒体表示,上诉庭的裁决意味着选区划分不受司法审核的挑战。

苏建祥说:“既然如此,召开地方公听会的目的是什么呢?”

他指出,选委会召开第一次公听会,并没有得到选委会的任何回复,因此才入禀法庭,要求司法复核选委会的选区划分建议。

古拉也说,曾致函选委会,要求解释选区划分有疑问的部分。但选委会并没有回复。

“现在已举行第二次的公听会。”

“因此,似乎是我们不能在法庭质疑选区划分的任何问题。”

古拉和苏建祥指出,选委会将把选区划分建议报告呈交予首相纳吉,而没有知道其确切内容,而且也不能挑战。

两人指出,选区划分不均的一个例子是,一些国会议席有9万名选民,而硝山区国会议席却只有2万9000名选民。这是违反宪的,因为《联邦宪法》第十三附表阐明,选区的大小及选民应该大致相等。

甲州高庭曾发出准令

此前,怡保高庭驳回古拉和苏建祥的司法审核申请。古拉和苏建祥的申请,以上述两个国席选民人数差距相差太大为例,而挑战选委会的选区划分建议。但法官仄莫哈末鲁兹玛(Che Mohd Ruzima Ghazali)裁定该申请是无聊和无理取闹。

今年3月,选委会公布半岛选区重划建议的更新版本,但这个最新版本没涵盖雪州。

据了解,由于雪州政府入禀法庭挑战选委会的选区重划建议,并向法庭取得临时暂缓令,导致选委会无法在雪州举办公听会,因而不能更新雪州的选区重划建议。

今年5月,马六甲高庭发出准令予7名马六甲选民,以挑战选委会在他们选区的新边界重划。

不过,上诉庭之后推翻马六甲高庭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