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iTV》之前因一支“废材”视频被控。这家《当今大马》的姐妹媒体及其两名董事颜重庆和詹德兰的申请撤控,今天在高庭聆讯。

他们提供的理由是,政府援引起诉他们的《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违宪。

根据该条文,举凡在网站刊登冒犯他人的言论将构成罪行。因此,该条文被视为抵触联邦宪法第5、8和10(1)(a)条文,赋予记者报导政治人物言论的权利。

颜重庆在宣誓书中补充说,《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对马来西亚而言,不是个适当的法律条文,因为它侵害了联邦宪法第10(2)(a)条文阐明的言论自由。

“因此,提控我们的做法已违反了联邦宪法的条款。”

违反不审查网络原则

根据颜重庆,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和总检察署诉诸诉讼的做法,也违背了《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本身禁止过滤和审查互联网的第10(3)条文,而该条文跟同一个法令的第233条文相互矛盾。

联邦宪法第5条文关系到个人自由、第8条文跟平等权利有关、第10(1)(a)条文则关乎表达和言论自由。

颜重庆也是《当今大马》总编辑。他在宣誓书中说,政府恶意提控他们,因为该新闻网站一直都跟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维持良好的关系,确保具有冒犯意味的留言和文章都被删除。

而且,当局无法准确说明,视频的哪一部分内容引起不安。

法米也挑战条文违宪

本案源自一支有关前巫统党员凯鲁丁辱骂总检察长阿班迪“废材”的视频,总检察署先后在去年和今年起诉《KiniTV》、颜重庆和詹德兰。

颜重庆和詹德兰分别被控触犯4项罪名,而《KiniTV》则面对2项罪名。

高庭法官阿兹曼阿都拉(Azman Abdullah)是今天在吉隆坡高庭,聆审撤销控状的申请。

《KiniTV》代表律师山慕干(K Shanmuga)在邝云康(James Khong)陪同下告知法庭,他们被副检察司莫哈末苏菲安(Mohd Sophian Zakaria)告知艺术家法米惹扎(Fahmi Reza)也提出相同的申请,挑战第233(1)(a)条文违宪。

“法米惹扎的案件安排在10月31日开审,我相信,该案的判决将产生影响及可以协助这个法庭做裁决。”

“为此理由,我们要求,在有关案件审结前先展延审理撤销控状的申请。毕竟,它可能带来决定性的作用。”

批准展延地庭的审讯

最终,高庭法官阿兹曼阿都拉允许,在联邦法院的判决出炉前,暂时展延审讯。

法官同时也批准山慕干的申请,暂缓地庭原本安排在10月10日和13日的审讯。

“此举是为了避免法庭浪费时间在审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