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马哈迪代表律师哈聂夫请求炒汇案皇委会就特别事务局总监卜艾的“包庇马哈迪”论向警方报案。不过,皇委会却拒绝这项要求。

今日是国行炒汇案皇委会召开听证会第8天。哈聂夫援引调查委员会法令第12(2)条文,要求皇委会针对特别事务局的文告报警。

哈聂夫引述《当今大马》在9月8日报道,指特别事务局总监卜艾指控前国行顾问诺莫哈末耶谷试图在炒汇案保护马哈迪。

“敦促皇委会透过秘书处,针对特别事务局的文告报警,以示这不仅是诽谤与羞辱,还是挑战皇委会的庄严。”

哈聂夫也要求皇委会传召前国行助理总裁阿都慕拉卡立(Abdul Murad Khalid),并促请皇委会撤回在听证会首日发表的“定论”。

表明不会举报

皇委会主席西迪慎思20分钟后,表明皇委会不会举报特别事务局。

“或许,在外头有很多文章(谈论皇委会),尤其在这个网络时代。”

“我从未听过(卜艾的文章)。这是(证人代表)律师提出的,我不知此事,其他成员也不知。这些事情与我们无关。”

调查委员会第12(2)条文阐明,任何人威胁、羞辱或伤害向委员会供证者,将违反法律,可入狱不超过2年。

否认预设立场

再者,西迪也表示皇委会不会传召阿都慕拉卡立。

“我们认为,皇委会作出结论前所需的供证,已经足够了。”.

他还说,皇委会在炒汇案未有预设立场。

“不存在撤回(定论)的课题。皇委会会在报告中总结。”

律师坚持己见

今日听证会结束后,哈聂夫仍坚信,皇委会应就卜艾文告报警。他还称,阿都慕拉卡立在听证会期间,皇委会问他的问题可谓无关痛痒。

“至于西迪宣称没什么要撤回,这是错误的。当他(在听证会首日)说‘总结’时,就像他已经在总结了。”

今年初,《马来西亚前锋报》与《新海峡时报》以封面头条方式,大肆炒作阿都慕拉卡立说法,即马哈迪任内放纵国行炒汇,以致亏损100亿美元。

而在皇委会召开第一日,西迪即总结1991年至1994年政府炒外汇至少损失315亿令吉,并指国行报告未直接列出损失数据,而是把数据隐藏起来。

“包庇马哈迪”论

此前,诺莫哈末耶谷在炒汇案皇委会供证时说,在1986年至1993年间,从未和时任首相马哈迪和安华讨论外汇交易,而他当年已辞职,分摊了炒汇亏损的责任。

诺莫哈末耶谷是在1994年4月辞职。

卜艾直指诺莫哈末耶谷当代罪羔羊,企图保护前首相马哈迪,恐是为了报答马哈迪在1997年金融风暴之际,提携成为财政顾问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