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民批评冯惠珠失职,忽视PKFZ案财力不足
巴生港务局(PKA)起诉前总经理冯惠珠的民事诉讼案今日续审。前巴生港务局主席李华民供称,基于财力不足,巴生港务局不该在2014年接受巴生港口自贸区“合并为一”的计划。
李华民是当年负责追查此案者。他今日在沙亚南高庭上接受辩方律师的交叉询问时说:“当时(巴生港务局董事会)没有人认真费心地去看(巴生港务财务能力),当时无人反对。”
巴生港务局(PKA)起诉前总经理冯惠珠的民事诉讼案今日续审。前巴生港务局主席李华民供称,基于财力不足,巴生港务局不该在2014年接受巴生港口自贸区“合并为一”的计划。
李华民是当年负责追查此案者。他今日在沙亚南高庭上接受辩方律师的交叉询问时说:“当时(巴生港务局董事会)没有人认真费心地去看(巴生港务财务能力),当时无人反对。”
“即使将土地、建筑、旅店等所有产业成功对外出租,巴生港务局依旧无法回收10亿的发展成本。”
总面积1000英亩的巴生港自贸区,原本的发展计划分多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发展400英亩耗资4亿令吉;在专家的建议下拟定出新发展协议,将多阶段的发展项目合并为一,耗资10亿。
双方互指 “疏于职守”
冯惠珠(见图)的代表律师是菲利普(Mathew Thomas Philip)。
菲利普今日在庭上举证多份巴生港务局与政府来往的文件,为当事人反驳 “疏于职守” 的指控。
他引述文件指出,当时巴生港务局曾多次向政府要求资助,故此时任董事会成员想必都知道财务状况。
不过,李华民则坚称,冯惠珠 “在特定事件上” 疏于职守,误导巴生港务局的走向。
他指,在志期2002年11月12日向 Kuala Dimensi公司购买土地的协议,以及志期2003年5月26日的发展协议中,冯惠珠没有公开报告巴生港务局的资金流向。
不过,菲利普却反而暗示李华民“疏于职守”。
“你是否曾亲自找过时任董事成员问话?身为负责调查巴生自贸区,你是否做到这件最基本的事?”
李华民坦言,他不曾亲自访问时任董事会成员,但他声称有数名顾问负责此事。
曾主张告董事局全员
菲利普也在庭上询及巴生港务局的决策机制。
他指出,巴生港务局并非由冯惠珠单独决策,董事会成员皆有共同责任。
李华民对此表示认同。惟他强调,曾建议巴生港务局起诉时任董事会所有成员,而非单独起诉冯惠珠。
“我有说,我要告所有的董事会成员。”
惟巴生港务局最终没有采纳他的意见,仅提告冯惠珠。
不该信赖交长的承诺
菲利普引证了一封2004年由时任交通部长陈广才执笔的信件,指陈广才曾保证巴生港务局的财务能力足以应付此“合并为一”的发展协议。
李华民回应说:“(如果我当时是巴生港务局主席)我不会信赖交通部长的财务承诺,要是财政部长的承诺才行。”
巴生自贸区是在2003年林良实担任交通部长期间开始推行的计划,初时估算需资20亿令吉,但后来却逐步膨胀至46亿令吉,甚至可能飙涨至124亿令吉,而出现贪腐与滥权嫌疑。
冯惠珠在 1997年9月至2008年6月担任巴生港务局前总经理。
2003年,林良实退休后,由陈广才接任交通部长。2008年,翁诗杰在上任交通部长后,才开始追查这宗弊案。
李华民在2008年至2011年,受翁诗杰委任为巴生港务局主席,以调查与重振巴生自贸区。
巴生港口自贸区弊案曾于7年前轰动一时,3名关键人物冯惠珠、林良实及陈广才曾被控刑事罪,但已先后获释。
其中冯惠珠是在2009年12月10日被控三项刑事失信罪,但已于2016年11月9日获法庭宣判无罪释放。林良实与陈广才则分别在2010年7月与2011年2月被控,但两人同样获法庭宣判无罪释放。
在三人获释后,当年负责追查此案的前港务局主席李华民曾感叹,当年的调查根本就是“浪费时间”。
本案由司法专员古纳兰(M Gunalan)听审,将在下星期一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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