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利诽谤沙前首长:
联邦法院判罪成但减赔金
刊载: Sep 26, 2017 12:14 PM | 更新: Sep 26, 2017 12:17 PM
沙巴进步党党魁杨德利诽谤前沙巴州首席部长哈里斯沙烈(Harris Salleh)一案今天终审下判,裁决再度转折,杨德利恢复诽谤罪成。
沙巴进步党党魁杨德利诽谤前沙巴州首席部长哈里斯沙烈(Harris Salleh)一案今天终审下判,裁决再度转折,杨德利恢复诽谤罪成。
联邦法院五司一致裁决,推翻上诉庭裁决,维持亚庇高庭的罪成判决,惟把赔偿额减从100万令吉,降低至60万令吉。
联邦法院也判定赔偿需附加8%利息,并从2012年2月29日高庭下定判决当天算起,而堂费则是20万令吉。
哈里斯沙烈的代表律师为特里沃(Trevor Maring King),而杨德利与沙巴进步党的代表律师则是沈蒙盛(音译,Shim Mong Seng)。
七年前文告闹出官司
哈里斯因为不满杨德利2010年的两篇文告,暗指他涉及1976年的“双六空难”,因而起诉杨德利诽谤,索偿5000万令吉。
“双六空难”是指在1976年6月6日,时任沙巴首席部长唐纳斯蒂芬(Donald Stephens,皈依伊斯兰后改名Fuad Stephens)与10名沙巴政要所共乘的飞机失事,悉数身亡的一场空难。
高庭于2012年2月裁决哈里斯胜诉,而杨德利必须赔偿100令吉。杨德利后来提出上诉,并于2013年11月在上诉庭成功翻案,洗脱罪名,惟哈里斯再向联邦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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