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男子阿里夫因为两年前在雪兰莪黑风洞参与大宝森节庆仪式,被判接受为期3个月的信仰改造。

《马新社》报道,被告阿里夫(Aliff Daniel Adli)承认控状后,鹅唛西区伊斯兰法庭法官费沙(Mohd Faizal Habib)裁决如上。

法官指示阿里夫前往位于雪兰莪轰埠的拜特伊曼信仰净化中心(Pusat Pemurnian Akidah Baitul Iman),接受为期3个月的信仰改造。

法官劝告阿里夫忏悔并重返正道,同时强调其罪行严重。

“法庭这项决定不仅要惩罚你,更着眼于能对你产生何种影响,以及你能吸取什么教训。涉及信仰的案件,罚款3000令吉是否足以让你吸取教训?判处监禁两年又是否足够?法庭难以断定。”

“法庭无法断定这些措施多大程度上能助你改过迁善,但法庭考虑了控方的建议。控方援引1995年雪兰莪伊斯兰刑事法法令第54(1)条文提出这项建议,该条文允许法庭下令改造。”

“法庭劝你悔改,因为以物配主(syirik)罪行严重。你必须彻底、真诚地忏悔。忏悔是你与真主之间的事。”

被控参与不当宗教崇拜

控状指出,阿里夫于2024年1月24日晚上9点至11点,在黑风洞一座寺庙内携带其他宗教的物品,参与不当的宗教崇拜仪式。

阿里夫是在上述法令第4(1)条文下受审。一旦罪成,最高可罚款3000令吉、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法官在判词中劝告阿里夫莫虚度青春,切勿参与自毁前程的活动,应专注于建设自己与家人的未来。

“你所犯下的不是一般刑事罪,而是涉及穆斯林信仰。你生来就是穆斯林,不像新穆斯林才刚开始接触伊斯兰。”

“你18岁时或许在探索事物,但必须懂得界限。以你的年纪,应思考更重要的事,不该做出违背穆斯林身份的举止。”

阿里夫没有聘请律师。他向法庭求情轻判时表示,自己深感悔悟,且目前正照顾刚动完手术的母亲。

他也澄清,面子书流传的照片是2024年的旧照,当时他只有18岁。

“为什么这些照片2024年没上传,偏偏现在才放上网?我不再做违反伊斯兰法或以物配主的事。我变了,也悔改了。所以我恳求法庭,准许我接受宗教辅导。”

阿里夫说到此处,一度哽咽。

不过,伊斯兰检控官再米亚(Zamniazura Mohd Sarin)向法庭陈词时指出,违法行为不论何时发生,依然是罪行;判处改造令实属恰当,可防范被告重犯。

庭审结束后,身穿白衬衫、头戴白帽(kopiah)的阿里夫由雪州伊斯兰宗教局(JAIS)执法人员押送,前往乌鲁音的信仰改造中心,即日起履行3个月改造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