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呈修宪禁单方改教
魏晓隆挑战国阵支持
公正党亚罗士打国会议员魏晓隆拟在10月底国会开议时,提呈宪法修订案,以便为18岁以下孩子被家长单方面改教争议划上句点。
公正党亚罗士打国会议员魏晓隆拟在10月底国会开议时,提呈宪法修订案,以便为18岁以下孩子被家长单方面改教争议划上句点。
魏晓隆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国阵无需重夺三分二多数议席,才能修宪禁止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因为已有足够的在野议员表态支持。
他称,准备在10月23日召开的国会提呈修宪,并已致函国会下议院秘书罗斯米(Roosme Hamzah),而该修宪案将被称为2017年联邦宪法修订案。
把父母明确改成双亲
根据魏晓隆,有关法案寻求把联邦宪法第12(4)条文的“其父母”(his parent)一词,换成“其双亲”(both his parents)。
现有的条文阐明,凡未满十八岁者的宗教信仰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决定。
但是,“其父母”一词究竟是指单数或双数却引起争议。
有者认为,“其父母”一词属于单数,所以只要一名家长就可以单方面决定孩子的宗教。
不需等到大选才解决
魏晓隆质问纳吉,既然有超过14名在野党的国会议员已表态,会支持修宪案,为何尚需等到下届大选才来解决这个问题?
“这就是为何我提呈修订案,让10月召开的国会去考虑。”
“如果他(纳吉)认真要解决这个问题,让我们现在就一劳永逸地了结它。请说到做到。”
此外,他说,修订案不会带来任何财务上的影响,因为不涉及任何政府额外的开销。
“稀释版”删第88A条文
政府最初提呈的原版《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修正案,含有处理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关键条文,即第88A条文。
第88A(1)条文写明,丈夫或妻子改信伊斯兰教,孩子将维持宗教信仰,除非双方同意更改孩子宗教成伊斯兰教。第88A(2)条文则阐明,倘若夫妻任何一方改信伊斯兰教前,双方都信奉不同宗教,孩子可自由地维持原有的宗教信仰。
但是,政府之后以抵触联邦宪法第12(4)条文为由,在重新提呈“稀释版”的修正案中删除了第88A条文。最终,国会甚至停钟,仓促通过这项法案,引来在野党议员不满。
纳吉和旅游与文化部长纳兹里先后表示,国阵必须获得国会三分二多数议席,才会修改联邦宪法,禁止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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