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绒武雅计划遵守安全指南
槟岛市政厅驳斥环境部指责
天然资源与环境部指责槟州政府监督不力,让发展商未经批准在丹绒武雅施工,惟槟岛市政厅市长麦姆娜否认,强调这项计划非但遵守《2012年山坡发展安全指南》,槟州政府还是聆听约20个联邦与槟州政府机构反馈后才批准的。
天然资源与环境部指责槟州政府监督不力,让发展商未经批准在丹绒武雅施工,惟槟岛市政厅市长麦姆娜否认,强调这项计划非但遵守《2012年山坡发展安全指南》,槟州政府还是聆听约20个联邦与槟州政府机构反馈后才批准的。
槟岛市政厅市长麦姆娜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早在2014年12月30日,这项计划就获得矿物与地理科学局批准。
她续说,直至2015年2月18日,约20个技术部门在一站式中心(OSC)委员会中,相互提出回馈。
她进而指出,尽管环境局并不支持上述发展计划,但在考量其他单位的意见后,槟州政府才批准这项计划。
不怕公开会议记录
记者追问槟岛市政厅会否解密上述会议的会议记录,她则说这些文件不仅会解密,还会呈上州级调查委员会。
“发展商是在2014年11月26日向槟岛市政厅提呈计划申请,而这也交给了技术部门审查。”
“这项申请在2015年2月呈上一站式中心委员会,并在有条件下获得批准……2015年4月15日,(发展商把)发展蓝图交给市政厅,它交给技术部门审查,并在2015年5月19日获得批准。”
"2015年5月14日,(发展商)向市政厅申请开土动工,并于2015年6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获得批准。而(市政厅)是在2016年1月18日颁发动工证(COW)。”
初步认定管理疏忽
麦姆娜也说,市政厅初步认为,这次事故属于工地意外,怀疑当中涉及工地施工及管理疏忽。
她还说,丹绒武雅施工地点的山坡斜度低于20度(第2级斜度),土地高度介于18米至40米之间,海拔高度少于250尺(76米),皆符合可进行建筑发展的标准。
她说,有关发展计划依据《2012年山坡发展安全指南》,并获得矿物及地质学局的支持。而根据房屋及地方政府(KPKT)的山坡及高地发展标准,有关发展计划被列为第2级,即山坡斜度介于15度至25度之间,山坡高度低于300尺则可获考虑进行发展计划。
此外,该施工地点与后方矿场的炸石地点距离超过500米,与碎石地点距离超过180米,也符合了环境局有关施工地点与炸石地点需距离至少350米的标准。
“在附近的发展项目,有拉曼学院。它在2008年5月22日获得环境局批准。”
“若建筑经济房不获批准,而附近的发展项目却获批准,这是双重标准。”
承认环境局曾反对
在旁的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也坦言,环境局确曾向该计划顾问发函,表达反对意见。
惟他同样指出,这份计划呈上负责槟岛发展计划的一站式中心委员会审查,由20个联邦与槟州政府机构提供反馈。
他再说,经过审查后,一站式中心委员会决定批准这项计划。
“环境局或是反对这项计划,但考虑了一站式委员会所有机构的意见后,(州政府)决定批准这项计划。”
土崩造成11人罹难
槟城丹绒武雅经济屋计划建筑工地10月21日发生土崩,11人罹难,包括1名马来西亚人与10名外籍劳工。
土崩事故地点是在Lorong lembah permai 3的Taman Sri Bungah的经济屋工地。这项计划要兴建980个经济屋单位,由文秀集团属下的Taman Sri Bunga有限公司所发展,主要承包商是BSG Global Builders有限公司,而建筑承包商则是Choongcons(槟城)有限公司。
槟州首长林冠英把这起事故定调为“工地意外”,并已指示发展商停工,且把涉及承包商及工程顾问专家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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