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掌管伊斯兰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阿斯拉夫表示,无神论是违宪的,同时也触犯煽动法。

阿斯拉夫今日在国会回应诚信党哥打拉惹国会议员西蒂玛丽亚(Siti Mariah Mahmud)时说,宗教自由与免于宗教的自由,两者有别。

“我们须了解马来西亚的脉络,联邦宪法阐明的宗教自由,并不代表(人们)具有免于宗教的自由。”

“在马来西亚散播无神论,是违宪的。宗教自由,不同于免于宗教的自由(freedom of religion is not freedom from religion)。”

西蒂玛丽亚是向阿斯拉夫提问,吉隆坡的“无神论共和国”(Atheist Republic Consulate)正影响马来青年,并在社交媒体攻击伊斯兰等宗教。

封锁专页不果

阿斯拉夫说,伊斯兰发展局与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合作,向面子书举报“无神论共和国”专页,但却不果。

“可惜的是,面子书说这个专页并不违反他们的政策。若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要屏蔽,则不可单单只封锁是专页,而是整个面子书。”

阿斯拉夫形容,无神论是“危险”的,而联邦宪法第11(4)条文也不允许其他宗教向穆斯林传教。

“我们有煽动法等法律,可按照法律,对付任何散播无神论等意识形态与教条的人,因为这侵犯了其他宗教的神圣。”

“我们不可煽动人们脱教,或推广无神论。根据国家原则,这违反‘信奉上苍’的原则。”

联邦宪法第11条文阐明,人人皆有权信奉与实践其宗教信仰,而法律可限制任何在信奉伊斯兰人士之间传播的宗教学说或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