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政府指控无神论违宪,但律师公会及3名人权律师不同意这种论调,强调宪法保障宗教自由,而其中包含不信教的权利。

律师公会主席佐治瓦基斯(George Varughese)向《当今大马》认为,宪法保障了无神论的自由。

“宪法第11条文阐明,所有人拥有信仰、奉行和宣扬宗教的权利,而由此的必然推论是,人民也拥有不信仰和封信任何的宗教,同时宣扬这种思想的权利。”

“宪法没有任何条文强制人民信仰或奉行一种宗教。我相信,迄今无人因为不信仰或奉行一种宗教而受提控或惩处。”

人权律师沙立占(Syahredzan Johan)、法蒂亚(Fadiah Nadwa Fikri)和艾力保森(Eric Paulsen)也认同此言。

错误诠释宪法

艾力保森也是捍卫自由律师团执行董事。他抨击,首相署副部长阿斯拉夫错误诠释宪法。

“副部长按照宪法字面来诠释宗教自由。不过,自由民主传统上不会如此诠释。”

“我认为,副部长不了解宪法基础。这些条文用来保护公民,没人应用这些规则来打压人民。”

无权干涉信仰

法蒂亚则警告,政府无权干涉个人信仰,更担忧政府滥权打压无神论者等少数群体。

沙立占表示,就算无神论者违宪,但这不代表他们违法。

“除非一项法律阐明无神论者违法,否则就不是一项罪行。参与违宪活动并非罪行。”

无论如何,这些律师同意,技术而言,任何人不得向穆斯林宣扬无神论。

前天,阿斯拉夫声称无神论违宪,同时也触犯煽动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