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稽司报告揭露,合作社委会未索回逾2亿贷款
早上11点40分更新
总稽司报告 2016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揭露,贸消部属下的大马合作社委员会,尚未从526家合作社收回2亿3956万令吉贷款。
报告也指出,大马合作社委员会未竭力惩罚欠款者,严重影响该委员会继续向合作社放贷的能力。
“总稽查司报告认为,索回贷款的程序不尽满意,因为不良贷款率高于11%,在2016年12年31日升至17.6%。”
“此外,大马合作社并未取消抵押品赎回权,(也未)采取严厉手段对付12家从未还贷的合作社。”
“这会影响(委员会)为合作社营运基金取得周转金。”
其中,12家合作社的未缴贷款达332万令吉,贷款期限介于3年至28年。
报告点出,大马合作社委员会旗下的财务与信贷控制部(BPKK)发出通告,要求取消总值170万令吉的抵押品赎回权,但该委员会却无动于衷。
无论如何,报告指出,大马合作社委员会通过营运基金发放贷款方面,效率颇佳。
只对付1家合作社
2016年,政府对合作社营运基金猛削拨款,从2014年与2015年的1亿令吉,降至5000万令吉。
大马合作社委员会之责,在于向合作社提供贷款,也负责索回这些款项。
报告表示,财务与信贷控制部建议采取法律行动,对付其中41家合作社,但大马合作社委员会只对付1家,其余40家合作社尚欠1123万令吉。
未派人亲自监察
报告还写道,大马合作社委员会未按照标准作业程序,在批准贷款后,派人亲自监督项目进度。
“结果是,财务与信贷控制部未接获贷款之余,也不知它资助的项目真正进度。”
报告指出,财务与信贷控制部只有7名职员,不仅需要负责处理与批准贷款,还要监督所有合作社,并对付不良贷款。
委任清盘师协助
大马合作社委员会回应总稽查司报告时表示,它已取消多家欠债的合作社注册,也为若干合作社委任清盘师。
该委员会指出,它在10月5日向合作社发出律师信,恫言若不还债,则会采取法律行动。
该委员会也指出,唯有需要,它才派人亲自监督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