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班迪在高庭遇挫,告林冠英藐视法庭不成
刊载: Dec 6, 2017 1:01 PM | 更新: Dec 6, 2017 1:22 PM
总检察长阿班迪起诉槟州首长林冠英藐视法庭一案,高庭今日批准林冠英申请,撤销阿班迪的诉讼。
总检察长阿班迪起诉槟州首长林冠英藐视法庭一案,高庭今日批准林冠英申请,撤销阿班迪的诉讼。
高庭法官卡玛鲁丁(Kamaludin Md Said)在宣判时表示,虽然不赞同林冠英律师称阿班迪应在槟城法庭入禀诉讼,但批准林冠英律师撤销阿班迪诉讼案的申请。
法官说,阿班迪在诉讼中,并没妥善地提供林冠英记者会的逐字稿。
“我赞同辩方的说法,即总检察长没有提供完整的(记者会逐字稿),以获得法庭批准案件开审。因此,法庭允许辩方要求撤销(阿班迪)的藐视法庭诉讼案。”
阿班迪早前在诉状中,根据《星报在线》一个编辑过的影片,仅提供两页有关林冠英记者会的逐字稿。
法官也宣判此案无需支付堂费。
称冠英言论损司法信誉
阿班迪在诉状中表示,林冠英在为槟城机构主办的伍连德医生座谈会主持开幕后,在记者会指出,其所面对的贪污指控是一项阴谋,最终将坐牢;而这番言论可以清楚地诠释为法庭“捏造贪污指控”。
当时,林冠英因“购屋案”而在槟城高庭被控两项贪污罪。
阿班迪说,林冠英已涉嫌在印刷媒体和社交媒体发表破坏司法行政的言论,进而削弱人民对司法制度的信心,质疑法庭的庄重和廉正。
阿班迪在诉状中,要求取得堂费以及其他法庭视为合理的补偿。
阅读评论0


Are you sure you want to delete this comment?
This action cannot be und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