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哗!FM执照持有人Synchrosound Studio私人有限公司并未遵守执照条例,在决定停播前未给予多媒体与通讯委员会2个月事先通知,因此哗!FM暂时停播事件或存有变数。

根据电台执照条例,任何电台一旦要停播,必须事先给予多媒体与通讯委员会2个月的通知。

须获得部长同意

然而,在哗!FM事件上,其执照持有人Synchrosound Studio私人有限公司却于9月15日致信通知有关委员会及能源、水务及通讯部,信内要求获得豁免,免受上述条例约束,以便哗!FM能够在1个月后 暂时停播

权威人士向《当今大马》指出,Synchrosound Studio私人有限公司要求豁免只是该公司一厢情愿的要求,因为最终的决定仍须通过多媒体与通讯委员会,以及获得能源、水务及通讯部长的应允,以决定是否豁免哗!FM可以在无须2个月的事先通知下停止广播。

电台背负社会义务

“基于电台及电视台背负着社会义务,不能够随意启播及停止广播,正如Channel 9的例子,该电视台也是因为债务问题而要求停播。在多媒体与通讯委员会了解整个情况及向部长汇报后,才获得同意停止广播。”

根据一般程序,在多媒体与通讯委员会接到电台及电视台的停止广播通知后,将向相关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然后向能源、水务及通讯部长汇报及作出建议。如果获得部长同意,方会答应有关电台或电视台停止广播,或作出适当的调整。

据了解,违反上述执照条例者将被罚款或被吊销有关执照。

多媒体与通讯委员会主席达那巴兰接受询问时,证实该委员会已经接到有关信件,并针对此事正在作进一步的研究。

哗!FM执照持有者Synchrosound Studio私人有限公司是于9月15日宣布,哗!FM将从10月15日起 暂时停播 ,以进行重组及重塑品牌计划。

它表示,基于激烈竞争及高度负债,哗!FM面对持续性的亏损,“暂时停播是有必要的,因为电台要开始一项有次序与综合性的企业及债务重组方案,以使电台重新复活”。

该公司已与首要媒体有限公司(Media Prima Berhad)达至合作与援助协议,后者将协助Synchrosound Studio进行企业与债务重组方案。有关企业与债务重组方案预料会在今年尾完成,届时电台将会重新启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