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500张AP不果
律师起诉拉菲达及政府
刊载: Sep 19, 2005 7:08 PM | 更新: Jan 29, 2008 6:21 PM
一名律师今日针对发出汽车入口准证(AP)问题,起诉国际贸易与工业部长拉菲达以及大马政府。
拉宾德兰今日以起诉人身份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高庭宣判他在联邦宪法第8条文下,有权获得他所申请的500张AP。
控状中也提出要求,如果法庭批准其申请,但不获得拉菲达及政府的理会,控方将向被告索偿。
此外,根据《马新社》报道,拉宾德兰也向法庭申请,一切庭费、利息及其他法庭认为应当的费用须由拉菲达及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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