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回国案移至首都高庭
刊载: Sep 21, 2005 6:44 PM | 更新: Jan 29, 2008 6:21 PM
槟城高庭今天允许辩方将马来亚共产党总书记陈平的回国案件,移至吉隆坡高庭续审。
司法专员约翰路易斯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基于所有答辩人都在吉隆坡或布城工作及定居,因此为了“讨论的方便”(forum conveniens),下令将案件转移至吉隆坡高庭。
今年81岁的原告陈平(原名王文华)的代表律师是达尔山星、梁卓庆(译音)及K.Y.Chong。
陈平是在今年3月4日,通过律师向槟城高庭申请要求法庭允许他及所有马共成员返回祖国马来西亚定居。
陈平把国内事务部长、全国总警长、国防卫队参谋长及马来西亚政府列为答辩人,要求法庭发出庭令,宣布他及其他马共成员可以返回马来西亚定居。答辩人是由高级联邦检控官乌米卡冬阿都马吉及阿兹莎纳哇威所代表。
陈平也要求答辩人遵守大马政府及马共于1989年12月2日,在泰国合艾签署的两份条约中的一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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