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向马哈迪发律师信
要求道歉及索偿1亿元
前副首相安华针对前首相马哈迪指他为“
进行肛交者
”的谈话,向马哈迪发出律师信,要求后者道歉,兼作出1亿令吉的赔偿。
马哈迪在最近的一场由大马人权委员会主办的年度人权大会上,表示他在1998年开除当时的副首相安华,是因为他的内阁“不能有一位进行肛交者”。
“廉价宣传”
这封由安华代表律师所发出的信,指马哈迪是为了“廉价的宣传”而发表有关谈话,并形容马哈迪在发表谈话时“犯下不可原谅的疏忽、鲁莽、不负责任及蓄意伤害他人”。
安华认为,对方的谈话是为了诬蔑他的人格,“让他受到公众的憎恨、轻蔑和嘲笑”。
信中表示“你(马哈迪)指我的当事人(安华)为同性恋者的谈话完全是虚假、愚蠢、使人苦恼以及缺乏基础的。”
信中除了指安华名誉受损,其家人在媒体进行报道后,也面对“严重的伤害”以及精神上的极度痛苦。
该律师信是于今日中午12时45分通过安华的律师山卡拉传递给办公处位于吉隆坡大厦的马哈迪律师林甘。
提出3项要求
该封信件所提出的要求包括无条件的道歉,并刊登在所有主要的报章和电子媒体、1千令吉作为发出律师信的赔偿、1亿令吉作为造成伤害的赔偿。
安华律师山卡拉表示,马哈迪有14天的时间作出回应,否则他将向吉隆坡高庭作出诽谤诉讼。
针对此律师信是否暗示安华并非同性恋者时,山卡拉回答说,“我们不只是暗示安华并非同性恋者,我们是声明安华并非同性恋者”。
安华 在周二表示,若马哈迪拒绝向他道歉,并作出1亿令吉的赔偿,他将针对后者指他为“进行肛交者”的谈话而入禀法院。
安华也曾经于1998年指控马哈迪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诽谤他进行肛交,但是吉隆坡高庭在1999年撤销该诉讼。
安华曾经被法庭宣判肛交罪成立,在作出上诉后,联邦法庭于去年推翻之前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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