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政府否认海隧案反常,两桥动工前也研究约十年
工程部长法迪拉日前质疑,槟州政府何以提早10年就颁发海底隧道工程。惟槟州政府以槟城第一和第二大桥为例驳斥之,强调此乃正常不过的事情。
掌管槟州工程事务的林峰成发文告表示,尽管隧道工程只会在2023年才动工,但他们于2013年颁授合约给Zenith建筑集团并无不寻常之处。
“槟城第一大桥和苏丹阿都哈林大桥(第二大桥)同样耗时多年来落实。”
工程部长法迪拉日前质疑,槟州政府何以提早10年就颁发海底隧道工程。惟槟州政府以槟城第一和第二大桥为例驳斥之,强调此乃正常不过的事情。
掌管槟州工程事务的林峰成发文告表示,尽管隧道工程只会在2023年才动工,但他们于2013年颁授合约给Zenith建筑集团并无不寻常之处。
“槟城第一大桥和苏丹阿都哈林大桥(第二大桥)同样耗时多年来落实。”
他出示一个图表显示,这两项由联邦政府推行的工程,分别花了11年和8年才完成可行性研究和详细设计。
据知,海底隧道的可行性研究目前已完成了92%。
称没反映交通实况
除了质疑合同太早颁布,法迪拉也声称,槟城第一大桥和槟城第二大桥的使用率未饱和,分别只达87%和50%,因此没有兴建海底隧道的必要。
对此,林峰成回应说,法迪拉的数据无法反映实况,第一桥在早上和下午高峰期的交通堵塞已几近瘫痪的程度。
“第二桥有限公司在2001年甚至预测,到了2020年,第一桥的交通需求将达到每天16万3400辆交通工具。反观,该桥加宽后的最高负荷量只有15万5000辆。”
他解释,建造第二桥是为了转移第一桥的约20%交通量,同时推动南部的社会经济发展,以促进州内的平衡发展。
“所以,这解决不了阻塞的问题,而需要建第三条通道作为有效的交通舒缓网络。”
欢迎联邦提供资助
针对法迪拉指,槟城政府或支付更高的建设费用,因为用来交换的地段是以今日的价值评估出未来的价值,林峰成提醒说,槟政府评估依据乃产业服务及估价局(JPPH)的估价。
他说,一般上类似的大型计划涉及联邦政府的参与和资助。槟政府没有其他资金来源,故只能用土地交换的融资模式来落实此项重要的计划。
“这种融资模式,是效仿联邦和前朝政府在其他几项工程的融资模式,如日落洞大道(现称敦林大道)、北海外环公路和已中止的槟岛外环公路。”
因此,他说,若联邦政府认为此土地交换模式行不通,槟政府欢迎后者提供资金援助。
没给交通流量保证
至于给承包商30年的过路费合约,林峰成解释,此特许经营模式跟传统上有别,是因为这项计划并非获得联邦出资建造。而槟政府不会像联邦政府般,给予对方交通流量的保证。
“假设交通量下跌而影响收益,我们不会为该公司面临的亏损负上任何责任,30年的收费期限也不会延长。反观,联邦政府延长了第一大桥的收费期限。”
此外,他反驳法迪拉说,槟州人希望建造衔接直落巴巷和丹绒武雅的平行路,作为如今阻塞道路的替代通道。
“3条公路的环评报告已获得环境局批准,他纯粹对槟政府发动政治性的攻击,以期破坏这项疏解交通阻塞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