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今天裁决,马大校方针对新青年四子两年前在一马讲座举牌抗议而采取的惩治无效。

法官阿兹莎(Azizah Nawawi)宣读判词时表示,校方的做法不符合1999年马大(学生纪律)条规第54条文的程序。

因此,她允许,学生就马大学生纪律委员会的裁决进行司法审核,并做出上述裁决。

唯她没有谕令辩方支付堂费。

没批准另两项申请

尽管允许学生展开司法审核,法官阿兹莎没有批准他们的另外2项申请。

第一,他们要求宣判,有关条规违反了他们的“言论及表达自由”。第二、他们要法庭裁决,1999年马大(学生纪律)条规的相关条例违宪,因为马大学生纪律委员会同时身兼调查、检控及裁决的角色。

马大新青年四子分别为时任马大新青年总秘书刘立扬、副主席陈家宥、策略组主任何子扬和宣传组主任蔡勤治。

四人的代表律师为林伟捷和区天惠,而马大的代表律师是亚当阿都拉(Adam Abdullah)。

大专生应被允发言

随着高庭的裁决,林伟捷解释说,他们的纪律档案不会留下被严厉警告的纪录。

他认为,法庭的判决正确,毕竟高等学府的大专生是国家的未来领袖,而应该被允许发言。

2016年10月11日,通讯与多媒体部旗下的特别事务局(JASA)到马大校园举办讲座,邀请一马公司总裁阿鲁主讲。新青年四子因不满活动,在活动问答环节结束后举牌抗议,并高呼“逮捕一号大马官”。

结果,马大校方秋后算账,发出纪律信予他们,指其违反“携带及展示大字报”的禁令,同时破坏校园公共秩序以及煽动出席者干扰活动。

经过漫长审讯,新青年四子被校方判处有罪。他们分别被记严厉警告及罚款600令吉、150令吉、300令吉和300令吉。

去年6月,校方在他们上诉下撤回罚款,惟仍被判有罪和给予严厉警告。新青年四子随后提出司法审核,挑战校方的裁决,并在9月获得法庭发出准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