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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新闻法案刑罚严峻,最高监禁10年罚款50万
Mar 26, 2018 11:25 AM
更新: 11:48 AM

下午4点40分更新

国会报道 政府今日向国会提呈打假新闻法案一读,其中以严刑打击假新闻,最高刑罚为10年监禁,或罚款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每天追加3000令吉罚款。

法案阐明,所谓“假新闻”涵盖任何完全或部分不实的新闻、资讯、数据或报告,包括专题特写、视频、音频或其他任何能够传达文字或概念的形式。

资助或教唆制造假新闻者也将面对相同的严峻刑罚。

该法案第6条规定,出版者有义务在“知道或合理相信该出版物包含假新闻”后立即删除“假新闻”。

此法案也允许单方面(ex-parte)申请庭令,以删除被认定为 “假新闻”的任何资料。若出版方不遵循则会面对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

政府获“国安”护身符

虽然该法案仍旧允许挑战庭令,但第8(3)条文则阐明,若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获得庭令,则不可再提出上诉。

法案第8(3)条文则阐明:“针对包含有损或可能有损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的假新闻出版物, 若政府依据法案第7条文取得庭令,则该庭令所针对的人不得申请撤销庭令。”

另外,此法案第13条文阐明,若一家公司违反此法,该公司董事(director)、执行长、经理、秘书或其他主管人员也一并需要承担责任。

此法案是由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在本日提呈国会进行一读。

法案适用于外籍人士

《马新社》报道,此法案也适用于外籍人士。无论是大马公民或外籍人士,在大马境内犯下传播假新闻罪行都可被定罪;若大马人在国外制造假新闻,也同样会受到对付。

此外,法庭也可谕令罪成者在法庭上,或通过报章向受害人公开道歉。

法案也允许法庭谕令任何一方相关人士撤除含假新闻的出版内容,违令者最高可罚款10万令吉;重犯者则每天追加3000令吉罚款。

本季结束前完成三读

根据国会议事表,本季国会在4月5日结束前,打假新闻法案及多项政府的法案将完成三读通过。

其他今日提呈一读的法案,包括了《2018年仲裁法令2号修正案》、《2018年民事法修正案》、《2018年马来西亚反贪会法令修正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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