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J欲在美出售平静号,船公司抗议“乱乱卖”
美国司法部欲将平静号送返美国出售,引来平静号相关公司群起抗议,批评美国政府“乱乱卖”,双方你来我往,在法庭展开司法攻防战。
司法部先是在前日向美国加州中区法庭提呈文件,请来游艇专家阿兰(Alan Swimmer)背书,以支持把游艇申领回美国,以审前变卖(interlocutory sales) 形式在美国出售。
审前变卖,是当局充公物品后,为避免损坏或贬值,法庭允许在充公行动结束或判决出炉前,事先出售充公品。
尽管美国司法部与平静号公司都认同出售游艇,但双方对出售地点却存有严重分歧。
欧美出售价格没差异
阿兰曾管理逾40亿美元游艇贷款,并曾参与充公价值逾1000万美元的游艇。他说,正常情况下,平静号的售价在美国与在地中海相同,而研究更显示,在美国有更多买家会用合法资金购买游艇。
“平静号是美国充公行动对象。若在美国法庭监管下出售,会有更高售价,因为这会确保游艇的割名程序免受扣押。”
他还指出,游艇在美出售,只需缴付游艇价值1.5%的名义税(nominal duty),低于在欧洲或其他国家的附加价值税。
平静号是平静号(开曼群岛)公司所拥有。3家负责管理平静号的公司分别为平静号Crew(开曼群岛)公司、平静号Lifesytle(开曼群岛)公司、平静号Operation & Maintenance(开曼群岛)公司。
分不清尺与公尺单位
上述4造接着入禀法庭,请来Wilson游艇管理公司总监阿兰威尔森(Allan Wilson)反驳司法部,以支持它们的单方面申请(ex parte)。
他说,平静号长达100公尺,价值不菲,司法部与其专家却分不清100公尺与100尺的游艇的分别。
“一些媒体或随便把两种游艇一样放在‘超级游艇’类别,但实际上两者分别巨大。”
潜在卖家并非美国人
威尔森说,司法部宣称45%游艇拥有人身居美国,即使此事属实,但大部分游艇买家是中东人、俄罗斯人、欧洲人与中国人,而非美国人。
“当然,北美人有能力买100公尺的游艇,但大部分人都已自己有一艘,或正在开着一艘了。”
威尔森也指出,只要向管理平静号的公司缴清费用, 无论在什么国家出售平静号, 割名程序都会免受扣押。
他补充,在欧洲谈判游艇销售,一般会到公海完成交易,因此无需缴税。
“这是合法交易,而是常见做法。”
到地中海游艇展推销?
平静号公司请来的另一名专家梅尔伍特(Merle Wood)则建议,为了卖到最好价钱,他们应该先把平静号拿到地中海豪华游艇展推广。
去年6月,美国司法部在第三波充公行动中揭露,刘特佐挪用超过2亿5000万美元(10亿令吉)的一马公司资金,购下“平静号”。
上个月,美国联邦调查局与印尼警方展开联合行动,在印尼巴厘岛扣押“平静号”。
此前,总检察长阿班迪表示,大马政府不拥有“平静号”,所以不会向印尼索讨这艘游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