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欲将平静号送返美国出售,引来平静号相关公司群起抗议,批评美国政府“乱乱卖”,双方你来我往,在法庭展开司法攻防战。

司法部先是在前日向美国加州中区法庭提呈文件,请来游艇专家阿兰(Alan Swimmer)背书,以支持把游艇申领回美国,以审前变卖(interlocutory sales) 形式在美国出售。

审前变卖,是当局充公物品后,为避免损坏或贬值,法庭允许在充公行动结束或判决出炉前,事先出售充公品。

尽管美国司法部与平静号公司都认同出售游艇,但双方对出售地点却存有严重分歧。

欧美出售价格没差异

阿兰曾管理逾40亿美元游艇贷款,并曾参与充公价值逾1000万美元的游艇。他说,正常情况下,平静号的售价在美国与在地中海相同,而研究更显示,在美国有更多买家会用合法资金购买游艇。

“平静号是美国充公行动对象。若在美国法庭监管下出售,会有更高售价,因为这会确保游艇的割名程序免受扣押。”

他还指出,游艇在美出售,只需缴付游艇价值1.5%的名义税(nominal duty),低于在欧洲或其他国家的附加价值税。

平静号是平静号(开曼群岛)公司所拥有。3家负责管理平静号的公司分别为平静号Crew(开曼群岛)公司、平静号Lifesytle(开曼群岛)公司、平静号Operation & Maintenance(开曼群岛)公司。

分不清尺与公尺单位

上述4造接着入禀法庭,请来Wilson游艇管理公司总监阿兰威尔森(Allan Wilson)反驳司法部,以支持它们的单方面申请(ex parte)。

他说,平静号长达100公尺,价值不菲,司法部与其专家却分不清100公尺与100尺的游艇的分别。

“一些媒体或随便把两种游艇一样放在‘超级游艇’类别,但实际上两者分别巨大。”

潜在卖家并非美国人

威尔森说,司法部宣称45%游艇拥有人身居美国,即使此事属实,但大部分游艇买家是中东人、俄罗斯人、欧洲人与中国人,而非美国人。

“当然,北美人有能力买100公尺的游艇,但大部分人都已自己有一艘,或正在开着一艘了。”

威尔森也指出,只要向管理平静号的公司缴清费用, 无论在什么国家出售平静号, 割名程序都会免受扣押。

他补充,在欧洲谈判游艇销售,一般会到公海完成交易,因此无需缴税。

“这是合法交易,而是常见做法。”

到地中海游艇展推销?

平静号公司请来的另一名专家梅尔伍特(Merle Wood)则建议,为了卖到最好价钱,他们应该先把平静号拿到地中海豪华游艇展推广。

去年6月,美国司法部在第三波充公行动中揭露,刘特佐挪用超过2亿5000万美元(10亿令吉)的一马公司资金,购下“平静号”。

上个月,美国联邦调查局与印尼警方展开联合行动,在印尼巴厘岛扣押“平静号”。

此前,总检察长阿班迪表示,大马政府不拥有“平静号”,所以不会向印尼索讨这艘游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