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严厉谴责选委会拒绝让蔡添强提名参选,并批评这是藐视法庭判决和越权的行为。

隆雪华堂会长翁清玉今天发表文告表示,选委会取消蔡添强的参选资格令人感到愤怒和遗憾。选委会援引蔡添强2013年被判罚款2000令吉的案例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法官已裁定不会使得蔡添强被撤销议员资格。

翁清玉指出,上诉案书面判词第42段阐明:“法官维持高庭的判决,并满意及认同2000令吉罚款不会导致蔡添强自动失去议员资格,因为能导致蔡添强失去资格的罚款是2001令吉以上,并不是从2000令吉起。”

他称,法官在判词第44段也提到道:“我有信心,这个罚款额不会导致峇都区出现另一场补选。我的意愿和目的非常清楚,我在判决时也很诚心。我也劝告被告不要在未来犯上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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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根据以上判决,选委会今天以此案件为由取消蔡添强的参选资格是藐视宪法。”

“隆雪华堂呼吁选委会悬崖勒马,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态度处理此案件,并恢复蔡添强的竞选资格。”

以涉辱警案拒绝提名

今早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提名失败,守土峇都国席遇挫。

选委会是以蔡添强2014年出言侮辱警方的案件为由,拒绝蔡添强的提名。然而,沙亚南高庭今年3月裁决蔡添强有罪,却降低罚款至2000令吉,使他可上阵大选。

蔡添强是在2014年4月,在被警员充公手机时,涉嫌出言侮辱对方,因此于同年8月在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下被控辱警。

而蔡添强也在2010年被控咬伤警员,也获得吉隆坡高庭减刑,把罚款降至2000令吉,使得他成功保住国会议员的资格。

他之后也成功上阵2013年全国大选,并以1万3284张多数票赢得峇都国席。而在2010年和2014年的裁决后,国会下议院也没有取消蔡添强的议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