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玛因去年10月踩上雪州政府门前上演“爆樽”戏码,而于今天在刑事法典第290条文下,被控妨害公众安宁罪名。

根据《阳光日报》报导,由于嘉玛仍在安邦公主专科医院(Ampang Puteri Specialist Hospital)治疗背部,庭方唯有到医院提控他。

针对此,该名“红衫军”领袖不认罪,并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候审。

最高可罚400令吉

推事拉惹诺阿蒂拉(Raja Noor Adilla Raja Mahyaldin)择定案件于6月8日在沙亚南推事庭过堂。

若罪成,嘉玛最高可被罚款400令吉。

嘉玛今年48岁,2017年10月5日上午11点左右在数名红衫军陪伴下,手持一箱箱啤酒,欲闯入雪州政府大厦,会见雪州大臣阿兹敏,抗议啤酒节在雪州获得绿灯。

惟他被拒于门外,遂指示手下将啤酒箱放在铁闸,手中亮出一支铁锤,在众目睽睽之下,将近十箱啤酒逐一打得尽碎,酒水四溅。

结果,雪州警方针对此宗“爆樽”案,在隔天凌晨1点45分逮捕嘉玛及7名男子。

还有几宗案待逮捕

前天,警方因为另一宗“亮枪案”,而到同一间医院逮捕及拘留嘉玛。

雪州总警长玛兹兰(Mazlan Mansor)证实,警方正援引 《1960年军火法令》(1960 Arms Act )第34条文,即酒醉或失序时亮枪的罪名调查嘉玛。唯由于后者仍需接受治疗,因此被拘留在医院内。

他说明,警方于本月12日接获投报,声称嘉玛展示军火的照片在网路流传,因此逮捕其协助调查。

他也透露,警方手上仍有多宗针对嘉玛的报案尚待处理,一旦嘉玛出院,会就另外两宗案件,向嘉玛发出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