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任财政部长林冠英及纳吉就一马公司案的论争持续,随着纳吉宣称前朝接管一马公司资产后有责任代还债务,林冠英今日促请纳吉,交代三笔总值83亿3000万美元(折合333亿2000万令吉)的一马公司款项去向。

他是现任财长。他今日发文告表示,纳吉与其争辩财政部接管资产后需代一马公司还债,倒不如先解释一马公司的三笔争议交易:

一、一马公司在2009年至2011年投资18亿3000万美元(折合73亿2000万令吉)至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SI),这笔钱去了哪里?

二、一马公司在2012年发行债券筹募35亿美元(折合140亿令吉)收购发电厂,这笔钱到了哪里?

三、一马公司在2013年发行债券筹募30亿美元(折合120亿令吉)来投资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这笔钱去了哪里?

没有免费接管资产

林冠英接着提醒,政府并非不耗费一分一毫来接管一马公司资产,反而还要承担所有一马公司子公司的债务。

他表示,当财政部接管TRX City 公司,连带承担该公司的8亿令吉社险贷款,而且在2020年必须还清。

他续称,财政部接管大马城公司时,也连带承担24亿令吉伊斯兰债券,必须在2021年至2024年之间分阶段偿还本金。

“必须提到,总稽查司一马公司案报告证实,这笔钱并没花在兴建工程中。一马公司总裁阿鲁甘达向公账会证实此事。”

“财政部应当向一马公司索取赔偿,作为交换承担这笔债务的代价,而不是倒过来讲。”

找出失窃一马款项

林冠英补充,财政部必须掏出额外款项,以让一马公司发展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及大马城。

他举例,财政部在2015年9月通过全资子公司Aroma Teraju公司,支付2亿5000万令吉予TRX City公司。

他说,财政部在大马城交易告吹后,还代替一马公司归还依海中铁财团(ICSB)7亿4100万令吉抵押金。

“这是因为,一马公司将按柜金用在其他用途,无钱支付抵押金。”

林冠英强调将与一马公司特别委员会合作,以找出一马公司失窃款项来填补纳吉前朝政府造成的赤字,同时把涉案者绳之以法。

此前,林冠英指控前朝政府花费近70亿令吉,以及利用国家银行和国库控股来拯救一马公司。

不过,纳吉前晚驳斥这种说法,并批评林冠英误导民众。他表示,财长机构接管一马公司资产后,必须负责偿还一马公司的债务和履行其义务。

滥用一马债券收益?

2010年,一马公司与PSI公司共组联营公司。据美国充公行动诉状,一马公司给联营公司投下10亿美元的资金,换得联营公司的40%股权。惟事实上,最终只有3亿美元进入联营公司的账户,其余7亿美元流入大马富豪刘特佐所拥有的Good Star有限公司。

2012年,一马公司两次发行债券募集35亿美元资金,献议购买大马的能源资产,但这笔资金的很大一部分,约13亿6700万美元最终却遭人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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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一马公司发行30亿美元债券,为阿布扎比马来西亚投资公司(Abu Dhabi Malaysia Investment Company,或简称ADMIC)联营计划募资。这笔钱原应用在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计划中。

不过,所募得的逾12亿6000万美元资金却迂回地转移到Tanore金融机构的账户内。这笔钱途经3家海外投资基金以及一家私人公司,包括Devonshire资本发展基金(Devonshire Capital Growth Fund)、新兴市场基金和Cistenique投资基金,以及Granton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其老板是陈金隆(即刘特佐)。美国司法部表示,Tanore机构跟一马公司或ADMIC根本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