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董联会:华小不应实施租金划一,华小产业应由董事部管理
雪隆董联会今日发表文告表示,有关教育部划一学校设施租金及将租金存入学校私立户头(Suwa)的措施不应该在华小实施,该会促请教育部尽速厘清状况,以免问题复杂化,引发更大的争议。
雪隆董联会表示,华小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属于政府资助学校(Government-aided school)。大多数华小校产,如礼堂、食堂等皆由华社所委托的学校董事会管理,有关校产的收益依法依理应归入学校董事会户头,而不能一纸通令就改变状况,这无疑是对学校董事会主权与地位的进一步蚕蚀,这是华社不能接受的。
有计划地边缘化华小董事会
该会表示,教育部在2001年4月30日的来函,也同样以一纸公文,将学校食堂租金归入学校私立户头,结果引发争议,至今问题仍未获得合理解决。
雪隆董联会认为,两项措施都显示有关当局正有计划地逐步边缘化华小董事会组织,这是华社不容忽视的形象。
学校设施多由董事会筹款建立
“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华小董事会是学校的管理机构,有关当局应给予尊重并加以贯彻。这项重大的法定地位的确立,是董教总、华团及华基政党在草拟有关法令过程中,经过不断共同努力争取下所取得的成果,华社应加以珍惜。”
“即使校产不属于学校董事会的华小,有关学校的礼堂、食堂及其他学校设施也多数是学校董事会向社区筹款而建,属社区公共产业。教育部理应交学校董事会自主管理,按社区具体情况,制定伸缩性的租金作为有关设施的维修及管理费,若有盈余则拨为补助学校开支。”
给华社及华小带来负面影响
雪隆董联会重申,教育部的有关措施将会给华社及学校发展带来极大负面影响,是非常不明智的举动,理由是:
(一)大多华小校产属学校董事会,这些产业是学校董事会通过筹款而建立起来。若有关产业管理及租金不归入学校董事会户头,而是归入一个董事会无权过问的学校私立户头,无论对学校董事会或社会公众捐款人来说,难免会产生不必要的猜疑,削弱各方的积极性,它必然会影响学校日后的筹款活动。
(二)华小的筹款活动一般上能获得社会人士的广泛支持,主要是靠学校董事会长期以来所建立的社会公信力,若来自公众的款项管理失透明度,有违公共基金的管理基本原则,董事会的责任重大,不可不擦。
“有鉴于此,雪隆董联会吁请教育部基于华小在教育法令下拥有董事会组织的特殊情况,豁免执行有关通令,以鼓励华人社会继续配合政府的努力,积极参与我国教育事业活动,为国家培育人才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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