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转租斋戒月摊位牟利风波峰回路转,一名自称代表斋戒月市集贩商的男子出来,为团结党武吉免登青年团长诺希山喊冤,声称收钱者是另一个“诺希山”(Noorhisyam)。

该名贩商莫哈末阿兹曼(Mohamad Azman Abdul Rahman)表示,两人刚好都被昵称“山”。

他昨天在斋戒月市集的地点召开记者会说,其实引起争议的斋戒月摊位不是位于印度清真寺街(Jalan Masjid India)。

“是另一名同名者出租斋戒月摊位,但最终团结党武吉免登青年团长诺希山却蒙受污蔑。”

“从逻辑上来说,谁会愿意为了那5天缴付5000令吉?就连那些遮棚,都是我提供来协助贩商的。所以,根本没有向每个摊位收取5000令吉的课题。”

贩商没付任何费用

莫哈末阿兹曼替希盟领袖喊冤说,针对诺希山(见图)和行动党武吉免登国会议员方贵伦的指控,根本是子虚乌有。

他补充,虽然市政厅批准了80个摊位,最终他们只用了其中40个,因为流动餐车已占用了部分的空间。

“我们分配摊位给需要帮助的贩商。他们不用缴付任何费用。一切都已经付费了。”

“因此,说‘山’从中牟取40万令吉是不对的,这是污蔑。”

协会支付6238令吉

根据莫哈末阿兹曼,他是负责安装遮棚和引入贩商的人士。

他说,吉隆坡市政厅征收的6238令吉也是由士拉央巴刹马来贩商协会(Persatuan Peniaga Melayu Pasar Harian Selayang)所承担。

团结党武吉免登青年团长诺希山涉嫌以6238令吉,向吉隆坡市政厅申请摆设80个斋戒月摊位,但之后转用约5000令吉出租每个摊位,从中谋取40万令吉的暴利。

《星报》引述吉隆坡市政厅小贩执照和发展局总监安努华(Anwar Mohd Zain)说,市政厅是因为方贵伦的支持信才“被迫”批准诺希山的摊位申请。

不过,方贵伦(见图)解释,致函吉隆坡市政局是为了协助摊贩,而非让有心人从中牟利。而且,诺希山曾保证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6月18日,诺希山已向警方报案自清,驳斥转租斋戒月摊位谋利的指控。

同日,团结党青年团长赛沙迪也表明向反贪会报案,强调绝不姑息任何领袖利用党名来牟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