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童婚案:政府祭出“性诱拐”罪彻查
副首相兼妇女部长旺阿兹莎透露,政府援引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底下的性诱拐罪名来调查迎娶11女童的丹州话望生41岁男子。
《马新社》报道,旺阿兹莎表示,该男子有责任证明这次的迎娶合法,只要他无法出示证据,则政府将认为这次的迎娶不成立。
副首相兼妇女部长旺阿兹莎透露,政府援引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底下的性诱拐罪名来调查迎娶11女童的丹州话望生41岁男子。
《马新社》报道,旺阿兹莎表示,该男子有责任证明这次的迎娶合法,只要他无法出示证据,则政府将认为这次的迎娶不成立。
“该男子与女童的关系受到多项保护孩童法律的管束。目前,当局仍在调查此案。我的官员正在跟多个执法机构和部门合作,紧密地检视这种案件的发展。”
旺阿兹莎表示,虽然涉案女童是泰国公民,但既然她生在吉兰丹,则政府有必要保护女童,同时会给予适当的医疗援助和专业的辅导,以协助女童应对眼前的问题。
旺阿兹莎也透露,处理本案的官员已经会晤女童,以及涉案男子的二老婆——她是案件的投报者。不过,他们至今尚未见到涉案男子。
“女童母亲在涉案男子大老婆的餐厅工作,而男子答应从经济上‘照顾’他们一家。女童只有上过幼儿园。根据她的父母,这名男子只会在5年之后才(跟女童)正式步入婚姻,但女童必须接受一些检验。”
“政府决心遏止童婚课题。我已经指示我的官员把男性和女性的(结婚)最低年龄提高到18岁。”
丹州无两人婚姻记录
旺阿兹莎透露,她也已经跟总检察署、丹州宗教局、伊斯兰司法局、律师公会、社运分子赛阿兹米(Syed Azmi Alhabshi),以及布城和丹州孩童机构开会。
“在那次的会议,大家获得告知女童和男子住在吉兰丹。不过,丹州宗教局报告说,他们没有这段婚姻的记录。根据涉案男子二老婆的投报和声明,这段婚姻据悉是在泰国哥乐(Golok)注册。”
旺阿兹莎表示,无论如何,当局至今依然找不到两人在哥乐结婚的证据,根据在所有州属实施的伊斯兰家庭法,男性的最低结婚年龄是18岁,而女性则是16岁。不足岁者若要结婚则必须有法庭、州首长或大臣的同意。
“至今,两人并没有申请当局的同意,女童父母也没有那么做,因此这段婚姻没有当局的批准。”
勿散播女童照片资料
旺阿兹莎呼吁各方,包括媒体和网民给予当局必要的处理空间,勿散播女童的照片和资料,进而破坏调查。
另一方面,吉兰丹宗教司莫哈末苏克里(Mohamad Shukri Mohamad)表示,这次问题必须交由伊斯兰法庭来调查。
他表示,女童和男子的婚姻是否合法不容易判断,而此事应该交由伊斯兰法庭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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