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希盟政府选前端出的20%石油税如今陷入争议,经济部长阿兹敏今日在国会澄清,所谓的20%意指净利20%,而不是以开采毛额来计算。

“如果国油必须支付开采毛额(jumlah hasil pengeluaran kasar)20%,为各石油生产州的石油税,这将会严重打击国油及联邦政府的财政状况。”

阿兹敏步出国会议会厅后更向记者表示,在缴付开采毛额20%的天价情况下,国油可能面临关门大吉的命运。

“我们的立场是,如果你要支付20%(开采)毛额,那我们就必须要暂停国油的营运了。这是国营的石油公司,我们没办法承担。”

宣言没说是“净利”?

早前,巫统日里国会议员慕斯达法(Mustapha Mohamed)在国会质询时追问阿兹敏,石油生产州与人民选前皆以为希盟说的是“开采额”, 而希盟并未在宣言中阐明是“净利”。

阿兹敏则声称,希盟当初立下承诺时就把这个承诺理解为“20%的税后利润”,而希盟也已研究了国油公司的成本结构。

惟他也表示,现有的法律已规定,任何修订需经过联邦政府将与各石油生产州的同意,而此事就留待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开会再讨论。

“这20%到底要是净利还是毛额(gross value),我们就让联邦政府与相关的州政府讨论吧。根据《1974石油发展法令》,任何修订都需要联邦政府及相关州政府双方的同意。”

希盟在《希望宣言》中文版第3项承诺阐明,希盟政府将把沙巴和砂拉越以及其他石油生产州的开采税特许权,增加至20%或同等价值的收入。但它并未明确阐明此“收入”如何计算。

不过,宣言马来版显示,希盟政府将增加沙巴和砂拉越,以及其他产油州属的的石油税,至20%或同等金额。其中,没有使用“收入”字眼。

将设特委会研议方案

与此同时,阿兹敏指出,希盟政府将在内阁成立特别委员会,以研议此政策的落实方法、发放石油税的机制及沙巴、砂拉越的权益等问题。

他补充说,现有的《1974石油发展法令》规定,石油税是根据毛利(gross profit)而非净利(net profit )来计算,而若要修订此法令,需待总检察署研究并提出修法建议。

因此,希盟若要实现此竞选宣言还需更多时间修订法令,而希盟在宣言中并未阐明落实的时限。

“(希盟)这项建议没办法马上实现,因为这与《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互相抵触,因为法令规定的是毛利,而不是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