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明日被控洗钱罪名
刊载: Aug 7, 2018 1:43 PM | 更新: Aug 7, 2018 7:01 PM
前首相纳吉上个月4日被控4条刑事罪后,明日将在洗钱罪下面对更多提控。
反贪会今天下午文告证实,他们明天会援引《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再度提控纳吉。
傍晚7点更新
前首相纳吉上个月4日被控4条刑事罪后,明日将在洗钱罪下面对更多提控。
反贪会今天下午文告证实,他们明天会援引《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再度提控纳吉。
文告指出,明天的提控同样跟SRC案有关。
反贪会已经要求纳吉今午5点,到反贪会办公室接受录供。
消息人士较早指出,反贪会将在明日以《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提控纳吉。
“至少会有3条控罪。纳吉将受到传召下午给口供,然后将获得释放。”
“但他将在明早于吉隆坡法庭被控。”
之前已被控4条罪
7月4日,纳吉被控3条刑事失信罪,以及1条贪污滥权罪。这4项罪名都与SRC国际公司汇款案有关。SRC公司原本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如今已转为财政部所拥有。
《当今大马》也向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查询更多详情,目前正在等待对方答复。
早在7月4日纳吉首次被控后,汤姆斯就不排除纳吉可能会被控更多的罪名。
在《反洗钱法令》第4条文下,罪成者可面对最高罚款500万令吉,或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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