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入禀法庭,上诉沙亚南高庭批准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玛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的裁定。

总检察署检控组主任哈纳飞(Mohd Hanafiah Zakaria)向《当今大马》证实此事。

他向《当今大马》透露,“是的,我们已入禀上诉。”

惟他拒绝透露入禀日期。按照法庭程序,总检察署能在高庭发出决定后的14天内,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律师抗议高庭决定

嘉玛与另4人涉嫌在2016年12月29日硬闯安邦的两家商店,而抵触刑事法典448条文的擅闯房宅罪。

一旦罪成,他将面对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此外,嘉玛也在刑事法典224条文下被控潜逃罪名。在这项条文下,罪成者最高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嘉玛遭警方逮捕后,在双溪毛糯监狱度过近一个月,并在上周获沙亚南高庭允准,以2万令吉保释外出。

惟这项决定却引来外界不满,律师公会刑事法委员会成员巴吉星(Baljit Singh Sidhu)就呼吁控方立即上诉,推翻嘉玛的保释。

他呼吁控方发出紧急证书(certificate of urgency),让法庭马上审理这次的上诉。

巴吉星认为,基于嘉玛过去有潜逃的记录,此事需要特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