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青昨天指控抛出“利益冲突”指控后,总检察长汤姆斯今天给予驳斥,同时强调扣押申索超级游艇平静号的诉讼复杂而急迫,因此必须唯才是用。

汤姆斯在文告指出,平静号的申领官司复杂而棘手,但是总检察署却没有特别的航运诉讼单位。

“因此,我决定转向律师公会,挑选大马3名最顶尖的航运诉讼律师,即雪琶(Sitpah Selvaratnam)、佐瑟(Jeremy Joseph)和黄志关(Ong Chee Kwan,音译),连同高级联邦律师陆意清(Alice Loke)代表申索人(一马公司)。

他也澄清,佐瑟的律师楼“佐瑟与伙伴”(Joseph & Partners)才是平静号诉讼的正式代表律师。

雪琶是海事诉讼专家

此外,汤姆斯坦言,雪琶是他过去所拥有的汤米汤姆斯律师楼(Tommy Thomas Advocates & Solicitors)的律师之一。

他透露,自己在两周前获悉印尼或许会把平静号转交大马,因此他们必须尽快在平静号抵达大马海域前,找出大马对之拥有管辖权的论据。而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援引海事管辖法,或者航运法。

他进一步指出,雪琶是国内数一数二的海事管辖权诉讼律师,在过去25年执业期间,参与了众多的扣押及反扣押船艇的案子。

“她曾经担任律师公会的船运及海事管辖法律委员会的主席,而且是大马国际海事法协会(IMSML)创会主席。因此在咨询相关事务上,她是总检察署和我自己的最佳选择。

澄清雪琶是免费服务

汤姆斯也说明,雪琶这次是免费服务,没有拿任何的公帑。

不过,他补充,基于这是一宗复杂的诉讼,涉及高达10亿令吉的风险,“佐瑟与伙伴”律师楼、佐瑟和黄志关则会获得一般的商业酬劳。

“我们必须记得,挑起这些法律程序旨在服务大马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有权寻求国内最顶尖的律师的服务。这里没有利益冲突的问题,因为我们全部人都在同一阵营里。”

汤姆斯强调,雪琶过去8年一直是汤米汤姆斯律师楼的律师之一,而只因为他曾经跟雪琶同在一个律师楼,而拒绝雪琶的服务是“错误且不明智的事情”。

外国方面曾接触律师

汤姆斯表示,雪琶的委任是他独自的决策,因为他信任雪琶的能力和正直。

“上周末,有外国方面才接触雪琶和佐瑟,寻求两人在相关事务上代表他们,而他们回拒了对方。”

他提醒,若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或其他方面入禀法庭,挑战平静号的扣押令和申领时,雪琶的专业和经验就能够有所发挥和彰显。

大马必须用最好律师

汤姆斯补充,届时各方就必须在法庭上提出最有利自己的论点,而届时,大马方面就必须有最好的大律师为之论辩。

“诉讼多变,法庭内什么事情都会发生,而大马方面的论辩必须掌握在可靠者的手上。”

汤姆斯补充,刘特佐和其律师尝试隐瞒买船资金的来源下,平静号的交易层层叠叠和错综复杂,因此平静号诉讼文件必须交由有经验和专业的运输法和企业法律师来操刀。

他更点出,之前他们向吉隆坡高庭申请扣押令时,就因为 “单方面”庭令的问题,而必须耗时两个小时。而且扣押令的递交也必须由专业和经验丰富的律师来执行。

巫青团青年律师秘书处主席聂赛夫昨天质疑,政府聘用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所创办的律师楼为代表申领平静号,有利益冲突之嫌。

“这个利益冲突,也违反了希盟竞选宣言。宣言承诺,会停止破坏重要国家机构,恢复法治,并保障重要政府机构的独立。”

“所以,政府怎能委聘总检察长所拥有的律师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