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严峻的大专法令,目前仍然在工艺大学(工大)攻读业余博士课程,但是却参与彭加兰巴西补选的国阵候选人哈纳菲,明显已经触犯了《大专法令》,但是目前工大校方尚未决定是否对他采取纪律行动。

回教党在上周六进行的彭加兰巴西州议席补选提名后,向选举委员会提出抗议,指国阵候选人哈纳菲目前仍然是工艺大学(工大)的博士班研究生,因此必须得到大学校长的同意,才能参与选举。但是选举委员会却以哈纳菲只是业余研究生,而并非全职研究生,加上《大专法令》也无法限制一个人的参选权利,因此拒绝回教党所提出的抗议。

根据《大专法令》中的第2部分“法律诠释”,清楚表明法令中的“学生”一词,为“一名向大学注册,正在修读全职或业余课程的学生”("Student" means a registered student who is following a course of study on a full time or part time basis in the University)。

该法令的第15条文禁止学生,在没有得到大学校长的书面批准下,成为任何政党或团体的成员,或作出被视为是支持、同情或反对任何政党的行为与言论。

因此,根据该法令的条文,目前仍然在修读工大土地管理与发展博士课程的哈纳菲,已经触犯了法令,会受到大学校方或高教部的对付,除非他获得大学校方的批准。

工大副校长:涉及政治,仍在思考

《当今大马》于日前致电工大学生事务处副校长的办公室询问此事,副校长阿利亚斯的私人助理拉哈尤表示,所有大学的学生,包括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都需要遵守大学的校规与大专法令,并没有例外。

当记者询及哈纳菲参选是否触犯校规与法令时,对方不愿作出回答,只要求记者将有关新闻传真予她,并表示将会咨询上司的意见后才发表声明,但是又表示其上司不在办公室,因此无法马上作出回应。

《当今大马》昨日成功联络上阿利亚斯,但是对方在聆听了记者的问题后,却表示此课题涉及政治,他不方便回答。当记者进一步询问工大校方是否会对哈纳菲采取纪律行动时,他表示目前仍然在思考此事,不愿置评。

两个不同法令,不影响竞选资格

一名不愿具名的选举委员会官员向《当今大马》透露,选举法令和《大专法令》是两个不同的法令,“他(哈纳菲)已经触犯了《大专法令》,但是他没有触犯宪法或选举法令,因此不影响其参选资格。至于是否要对他采取行动,则由大学校方所决定,与选举委员会无关”。

他表示,就算大学开除哈纳菲的学籍,也不会影响后者的参选资格。

根据《大专法令》第15条文,任何抵触该条文的学生,若定罪将被判处不超过1千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大学校方也能通过大学的条例,给予触犯者警告、罚款、停学一段时期,或开除学籍。